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是我們擁有的市場制度中的玩家權力是處於高度不對等,我們仰賴國家來矯正這樣的不對等,卻從沒有想過國家正是這樣的不對等最主要的成因。「禿鷹律師」並不討喜,但如果他所獵食的是一國之內向來橫行霸道的掠食者,國有禿鷹又何妨? 幾年前一位美國知名小說家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著有《黑色豪門企業》、《失控的陪審團》和《鵜鶘檔案》等暢銷書),寫過一本小說叫《禿鷹律師》(The King of Torts)。
光從書名就不難理解,《禿鷹律師》這本小說講的是美國有一種類型的律師,鎮日在找尋企業的弊端,像是致癌食品、黑心玩具、環境污染或是汽車爆衝等等問題,然後邀集這些遭受傷害的受害者,對企業發起「集體訴訟」,要求鉅額數字的賠償金。這類的禿鷹律師會告訴你,沒錢打官司沒關係,勝訴贏來的錢我們再來分即可。
因為這類的訴訟案求償金額動輒以數十億、乃至百億美元計,因此,贏了這樣一個案子的律師,其所能獲得的報酬也將是以天文數字計。
約翰.葛里遜寫的當然是一個只為一己之私、泯滅天良的律師,如何一步步走向自我毀滅的道路的故事。中文書名翻譯為《禿鷹律師》,顯然也是認定此等行為全然不足取,這類的角色在我們的社會中不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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