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用本書一開始的問題作為這本書的結尾會很有趣──讓一個男人將一個女人視為真命天女的原因是什麼? 以下是我為了寫這本書而訪問的一些男士的答案,記住一點:這裡面沒有經過消毒、女性雜誌的版本。換言之,這些男人有些確實沒有大詩人拜倫的口才(我想到一個男人,但我沒收錄他的訪問,他說當他與女友「好事壞事都幹光了」時,他知道她就是他的唯一了),但卻發自內心。男人不習慣陳述這類事情,所以,請各位女人們試著穿透這些亂七八糟的文字,找出蘊藏在底層的誠意。 首先是大衛。 大衛──二十七歲的已婚帥哥 大衛住在紐澤西,整個人帥到不行。想像湯姆•克魯斯剪了個便宜的頭髮,他就是那個樣子。他與妻子莉莎結婚已兩年。 我: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大衛:我還記得確切時間,因為在那之後的七個月過後,我與莉莎就訂婚了。我們當時在德拉威州的班尼根餐廳,吧台有個男孩,大學剛畢業,鬱鬱寡歡地煩惱自己的人生,坐在吧台裡,沮喪地淚水和酒吞。 我:嗯。 大衛:他完全處於「我不敢相信我即將進入真實世界,還得選擇下半輩子要做什麼工作」的狀態,覺得自己即將步向死刑似的。於是莉莎對他說:「為什麼你下半輩子只能從事一種行業?你為什麼不能先選一份工作做做看,如果不適合,你永遠都能再換另一份。如果你真的認為你無法改變,還不如現在就死掉算了。」 我:在班尼根餐廳? 大衛:嗯。這段話對我來說就像誓約,即使我們才在一起幾個月。我知道其中有非常特別的東西存在。 我:繼續。 大衛:以前我不曾聽過這種話。我的感覺就像「哇,我要好好把握這個女人」,因為這與我之前看過、聽過的都不一樣。 我:我能想像讀者會搞不懂你究竟在說什麼鬼東西。 大衛:我想說的是,她很樂觀,她覺得你想做什麼都可以。我們交往愉快,一切都很好,性生活也很美滿,但當她說話時,那就像一種鼓舞,是激勵人心的時刻,讓每個人都充滿自信,燃起希望。她就像螢火蟲,照亮很多方向的螢火蟲。 我:你也是其中之一。 大衛:她照亮了我。她就是做到了。我喜歡她的聰明幽默。她和任何人都可以相處,充滿智慧。很健談。 我:真棒。 大衛:我以前有個女友,終日鬱鬱寡歡。我們一個星期做愛一次,這時的她還不錯,但其他時間都悶悶不樂、意氣消沉、脾氣暴躁。你最不想交往的就是成天將你的心情拉到谷底的人。 我:你要的是螢火蟲。 大衛:沒錯。 湯姆──四十二歲,離過婚,幫派成員 湯姆是男人中的男人。他住在紐約皇后區,開著一輛黑色多功能休旅車,身穿白色條紋背心,抽雪茄,看起來像從電影《四海好傢伙》走出來的臨時演員。他很強悍,只不過那是他開始談論三十三歲的女友黛安之前的事。 我:湯姆,你何時知道黛安是你的真命天女? 湯姆:我不知道是否能明白指出特定的一天或時刻。 我:幫幫我吧!我打算寫一本書。 湯姆:(笑)這個嘛,我想女人習慣先從約會開始,然後覺得我還蠻喜歡這個人的,接著才是我可以與這個人共度一生。我想對這整件事,我的表現還蠻女性化的。(笑)我馬上就知道她就是我要的那個人。 我:多說一點。 湯姆:當我開始與黛安交往,第一次約會真的是決定性的一刻,我發現我在乎她。這種感覺幾乎就像我一開始就決定要與她在一起。並不是她撥弄頭髮的樣子,或是她的某項見解,而是當我說:「天啊!她就是我的真命天女!」很奇怪,從我們第一次約會開始,我和她就很契合。 我:但是一定有原因的吧,難道就只是因為那種來電的感覺? 湯姆:我會說,是因為友情,是因為與一個人發生性關係後與之相處的能力。男人很怪,會在與女人發生性關係之後,才發現發覺彼此之間的友情。在上床之前,男人只是模糊地喜歡與她在一起的感覺,對她說的每件事都會認為她真是天才,並同意她的看法。 我:但這並不能持久吧? 湯姆:讓我真正感動的,是她的陪伴與友情。我知道她是如何愛我,其中包含支持與愛意。我馬上就感受到這份美好。那是一個男人──任何人──內心深處真正渴望的。 我:你的感覺應該是正確的,因為你們在一起好幾年。 湯姆:你以為是因為一開始的魚水之歡嗎?胡說八道。維繫一段感情的方法是暢談彼此的生活。如果連這點也做不到,就什麼都做不了。切記:假如你是混蛋,你很快就會變成呆子了。 我:說得好。真的。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