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5

靜宜大學 140.128.41.93 Vision 願景資訊 喻恆凱 KAI工作室 公器私用

帳號管理方式[ 靜宜大學學術網路帳號管理規定 ]-----*96.03.28計算機及通訊中心組長會議通過
 
[一般規定]
第一條

個人帳號不得借予他人,凡出借帳號者即停止該帳號使用權一個月;而向他 人借用帳號者,如在本校擁有自己帳號則停止帳號使用權一個月,其他者(含校外人士)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
凡使用本帳號從事商業行為經校方查證屬實者,將停止帳號使用權一學期並呈報學校處理。
第三條
凡使用本帳號從事盜用或破壞其他使用者之軟體(如程式)及系統,經校方查證 屬實者,將停止帳號使用權一學期並呈報學校處理。      
第四條
凡使用本帳號儲存或傳送具有威脅性、猥褻性的資料經校方查證屬實者,將停止帳號使用權一學期並呈報學校處理。       
第五條
凡使用本帳號從事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行為經校方查證屬實者,將停止帳號使用權一學期並呈報學校處理。
第六條
凡使用本帳號玩電玩遊戲或執行不當程式而強佔主機系統資源者,即停止該帳號使用權一個月,並呈報學校處理。
第七條
凡使用本帳號意圖非法入侵網路上任何主機系統或設備而危害系統運作及安全者,即停止該帳號使用權一學期並呈報學校處理。      
第八條
個人帳號密碼 (password) 請自行保管並經常更新,否則帳號被他人盜用或資料遭破壞,須自行負責      
第九條
凡經計通中心系統管理者研判有立即危害系統安全之帳號,均將立即予以停用,並通知帳號使用者處理。
第十條
帳號若有遺失或疑似被盜用者,請儘速與計通中心連絡。
第十一條
公用帳號僅能為各單位公務之用,凡因私用而被查獲者,除取消該單位帳號使用權,並報校部處理。    
[帳號使用期限]
教職員帳號:

1 到職申請核發日起至離職日止,離職日後本帳號及相關資料僅保留三個月。
學生帳號:

1.入學核發日起至離校日止(畢業、退學),離校日後本帳號及相關資料僅保留三個月

2.休學生帳號及相關資料自休學日起三個月後取消,待復學日時請至計通中心二樓工讀生處重新申請,且須註明為復學生。

3 延畢生帳號仍為有效(由計通中心統一處理),至畢業離校日後本帳號及相關資料僅保留三個月。
公用帳號:

申請核發日起有效,但因帳號保管人離職或職務易手等狀況,須重新申請,否則將停止使用權。
社團帳號:

1 申請核發日起有效至該團停止運作。
2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三週內須重新申請確認並指定帳號保管人,否則將停止使用權。

教學帳號、 臨時帳號:


依申請單之申請及經計通中心核准之日期為有效。
[硬碟空間使用]
第一條
因業務或學術研究欲增加硬碟空間者,請填寫【硬碟空間申請表】並經計通中心主任核准後為有效。
第二條
各帳號下之硬碟空間,僅供暫時儲存資料,重要資料請自行下載儲存,計通中心不負備份、保存之責。
[帳號更改]

本校教職員因特殊原因可申請更改帳號一次為限,請填寫【靜宜大學學術網路帳號(E-mail)服務申請單】並加蓋單位主管職章,申請表內請填寫更改帳號原因。
其他各帳號均不接受更改申請。
[帳號查詢]
  本中心不接受任何有關帳號之私人資料查詢,除經校方相關單位正式行文並經本中心主任同意者方可。
[其他規定]
(一) 為配合業務,本中心保留對個人帳號、資料檢視、更動之權力。
(二) 請參考下列規定:
靜宜大學電子郵件信箱管理規定
計算機暨通訊中心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列印規則
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原則
台灣學術網路連線單位配合防治網路犯罪處理要點
台灣學術網路之連線原則
 
最佳解析度1024*768 Copyrights Reserved by Computer and Communction Center & Providence University @ 2007

Ref
http://web.pu.edu.tw/~system/rule1.html



--
[垃圾桶] 裡沒有會話群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