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8

Google要求建立全球隱私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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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要求建立全球隱私權標準
文/陳曉莉 (編譯) 2007-09-17

Google全球隱私顧問Peter Fleischer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議裡要求依照APEC的架構作為全球隱私權標準的基礎。


Google全球隱私顧問Peter Fleischer上周五(9/14)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會議中要求建立全球隱私權標準。

Peter Fleischer在Google公共政策部落格中表示,全球主要的國家仍未提供平常網路活動的隱私權標準,就算每一個國家有自己的隱私權標準,但單獨的標準仍未足以保護使用者隱私,光是每天例行性的網路交易,使用者資料就可能流傳到六、七個國家。

他列出了幾個現在比過去更為迫切需要全球隱私標準的原因,包括所有企業都有可能進行全球業務,使得使用者資料可能橫跨不同的地區;其次是一般使用者也逐漸 認知到隱私權的重要,這將導致各國政府開始建制隱私權策略,並造成全球隱私權政策的分裂;技術的進步亦讓資料傳輸愈來愈快,這類的技術提昇了企業生產力及 消費交易,但同時也可能危害隱私保護。

Peter Fleischer認為,除了這些原因外,對個人隱私的新興威脅每天都在發生,如果沒有全球標準,那麼針對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仍會是分裂而且白費的,缺乏 全球合作,各國將無法擬出有效益的隱私權制度,只要沒有隱私保護的全球標準,個人及企業每天在網路上作業時仍將暴露在風險中。

因此,Google要求一個關於網路上保護個人隱私的國際隱私標準研討會。

過去由二十多個國家組成的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曾經制定過公平資訊原則,雖然也被不少國家採用,但那已是針對二十年前的環境及技術所制定的規則。

Peter Fleischer認為亞太經合會議(APEC)的架構很適合作為全球隱私權標準的基礎,因為APEC架構很周密地在企業需求及商業利益下平衡了資訊隱私,而且該架構是在網路時代所擬定的。

Google非常積極地面對各界對Google隱私權的質疑,今年6月宣布將調整其隱私權政策,以回應歐盟資料保護組織對Google的隱私權疑 慮,當時Google表示該公司伺服器端所儲存的個人資料將會在18個月後就匿名化,並在7月宣布把Cookie在使用者電腦上的保存期限縮短成兩年;8 月,Google決定將Google Maps上所出現的人臉及車牌號碼等攸關個人隱私的資訊刪除。(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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