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0

DRM@200712201249

DRM

http://www.giichinese.com.tw/chinese/ba23829_mobile_content_protection.html

[英文調查報告書]

行動內容保護與行動著作權管理(DRM):第 2 版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 2nd Edition

商品編碼 : 23829
出版日期 : 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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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出版品為英文撰寫

O2、 Vodafone、Orange 及 T-Mobile 等主要企業開始提供行動電話的音樂下載服務,這項服務主要是基於著作權侵犯對策的行動 DRM 技術。另外由於行動產業確立了獨自的 OMA DRM 2.0 規格,因此一般認為 2005 初主要製造商的終端全部都會搭載這項功能。

調查內容的正確性及信賴性受到大眾肯定的英國市調公司 Baskerville ,詳盡地調查與分析行動內容保護與行動著作權管理(DRM) ,並出版綜合報告書"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 2nd Edition"

此報告書在下面的內容裡,除了說明提供基於 OMA DRM 1.0/2.0 的行動 DRM 解決方案的主要企業檔案與各自技術;提供以 DRM 技術為基礎的音樂下載的主要廠商的個案分析;另外也探討數位內容傳輸的證照及規格標準等。

第 1 章 內容保護與 DRM

  • DRM 的概要
  • 行動內容保護的必要性
  • 行動 DRM 系統
  • 課題
    • 相互運用性
    • 超流通
    • 與其他平台的整合
    • 安全性與檔案共有
    • DRM 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第 2 章 平台與標準化

  • 針對數位媒體的商業取向 DRM 平台
  • 權力表現語言(REL)
    • ODRL
    • XrML
    • ISO 規格
  • 行動 DRM 標準化主導權
    • OMA
    • CMLA
  • 專用行動 DRM 平台

第 3 章 OMA 下載與 DRM

  • OMA 下載架構
  • OMA 公開程式
  • OMA DRM 2.0 Enabler Release
  • 相互運用性
  • 未來開發的方向性

第 4 章 產業概要與策略

  • 內容提供商
  • 營運商
  • IT 企業
  • 終端製造商與無線廠商

第 5 章 企業檔案

  • 行動 DRM 解決廠商(6 家)
  • 內容提供平台廠商(4 家)
  • 硬軟體廠商(6 家)
  • 服務提供商(4 家)

第 6 章 個案分析

  • 娛樂內容
    • Bell Mobility
    • Swisscom Mobile
    • TeliaSonera
    • Vodafone
  • 互動電視
  • 行動音樂下載服務
    • O2 Music
    • Vodafone D2 Mobile Music
    • T-Mobile Ear Phones
    • Orange Music Player
    • KDDI 所提供的新服務
  • PC 的音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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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出版品為英文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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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調查報告書]
行動內容保護與行動著作權管理(DRM):第 2 版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 2nd Edition

出版商 : Informa Telecoms & Media Informa Telecoms & Media
代理商 : Global Information, Inc. Global Information, Inc.

US $ 1,898 (Hard Copy)
 
US $ 2,846 (PDF by E-mail (Single User License))
 
US $ 3,321 (PDF by E-mail (Single User License) & Hard Copy)
 
US $ 4,364 (PDF by E-mail (15 User License))
 
US $ 9,490 (PDF by E-mail (Unlimited User License))
 
商品編碼 : 23829

本頁所標示之售價為不含購買者所在地消費稅之未稅價格,相關消費稅金將另行加至交易金額中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 2nd Edition

Published: October 2004

Completely revised and updated for 2004, this second edition of Baskerville?s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provides a detailed overview of the newly released OMA DRM 2.0 standard, its improvements and advantages for all players in the mobile media value chain.

The OMA DRM 2.0 standard, designed specifically for the mobile industry, is now available in mobile media solutions worldwide and is set to become a feature in all major manufacturer handsets from early 2005.

Key players including O2, Vodafone, Orange and T-Mobile have already launched services 亊enabling the downloading of full music tracks to handsets 亊which rely on mobile DRM technology for protection against piracy. Other major vendors are entering into alliances to enable the integration of music downloading into their future handsets.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亊second Edition, from the publishers of Mobile Media Newsletter, provides you with a thorough and insightful industry update, focusing specifically on the changes brought about by the OMA DRM 2.0 standard. The report also the effects of the standard on international mobile media markets, highlighting emerging opportunities for all players.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亊second Edition profiles major industry vendors, including Ericsson, NEC and Sun Microsystems, offering mobile DRM solutions based on OMA DRM 1.0/2.0 and proprietary technologies. The report also contains invaluable case studies of major operators offering music downloading services based on DRM technology, as well as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licensing and compliance frameworks for digital content delivery.

This report will answer your major industry questions, including:

  • What is the real current status of OMA DRM?
  • How is mobile DRM technology implemented by operators and service providers today?
  • Will OMA DRM 2.0 become a successful standard?
  • What mobile content provisioning solutions are available for supporting the standard?
  • When will OMA DRM 2.0 become available in consumer products, and what effect will this have on operator services?
  • How does the OMA DRM 2.0 enable the protection of premium content such as music tracks, video clips, and games?

Who should buy this report?

  • Mobile DRM solution vendors: access the latest information about market conditions and competitors performance as well as expert industry commentary
  • Operators and service providers: analyse profiles of mobile DRM solution vendors, get up to speed on standards development and benefit from case studies detail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mobile DRM handsets by major competitors
  • Media companies: understand what conditions are needed for the secure distribution of media content over mobile networks, and how to ensure the expansion of existing online services into the wireless space
  • Digital music service providers: learn how to make your services readily available on mobile networks

Do you know..?

  • Whether the IT, telecom and media industries are supporting OMA DRM as the future standard for mobile DRM and the reasons for this
  • What ar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roprietary mobile DRM solutions in comparison with OMA DRM
  • How to ensure the successful implementation of standard mobile DRM technology
  • That OMA DRM 1.0 is used for protection of mobile mixes of music tracks?
http://www.zdnet.com.tw/news/comm/0,2000085675,20087255,00.htm

科技大廠聯手推無線內容管理技術
CNET新聞專區:Ben Charny, Richard Shim & John Borland 2004/02/02 13:07

消息人士說,一群重量級科技公司即將揭示一項祕密行動,以確保透過無線裝置傳輸的影音內容安全無虞。

這項先前稱為「哈德遜專案」(Project Hudson)的計畫醞釀在周一(2月2日)正式對外公布。這群公司也會同時宣布由產業組織「開放行動聯盟」(OMA)制定的數位智慧財產權管理 (DRM)新規格,且英特爾、諾基亞、松下Panasonic和三星等公司所領導的新授權組織,也會宣布正式成立,以推廣新的技術。東芝公司原是該授權組 織的會員,但後來已退出。

此授權組織定名為「內容管理授權管理機構」(Content Management License Administrator,簡稱 CMLA),將致力促進落實最新版的OMA數位權管理標準。

OMA、英特爾和諾基亞拒絕評論尚未公開的聲明。Panasonic和三星未立即回應求證電話。

CMLA的目標在於減輕電影製片和唱片公司對內容盜版的顧慮,因為包括手機在內,愈來愈多的裝置可用來無線上網傳輸資料。消息來源透露,該DRM技術將植 入行動電話,透過串流把加密檔案傳至支援相容的裝置。此規格的全稱為「OMA DRM 2.0 Enabler Release」,未來可能支援用802.11標準或Wi-Fi與無線網路連線的裝置。

儘管DRM領域的新加入者愈來愈多,顯得日益擁擠,但CMLA計畫初步已贏得一些內容所有者的支持。跡象顯示,至少已有兩家主要娛樂公司加入該計畫。新力音樂娛樂公司和環球音樂集團的代表周一可望在洛杉磯參加一場OMA活動,屆時該組織將發表最新版DRM軟體。

娛樂公司紛紛擁抱無線裝置,一方面為旗下的藝人宣傳,另一方面也可拓廣產品銷路。許多大型唱片公司提供手機鈴聲、歌曲剪輯供使用者選購下載。愈來愈多的電 視(通常透過電信公司)也銷售15到30秒的下載視訊,例如體育比賽或新聞畫面的精彩片段。雖然現在要估計手機上看電視的服務營收,還言之過早,但手機鈴 聲和音樂下載的市場已經起飛,去年全球銷售額達到40億美元。

但分析師對近期的市場展望仍存疑。

GartnerG2分析師 Mike McGuire說:「現在或許有一群技術水平高的行動電話用戶關心這種技術,但對大部分民眾而言,把眾多類型的媒體延伸至行動電話的論點尚未確立。」

DRM對面臨盜版挑戰的媒體公司而言,是一種重要性日增的技術。寬頻網際網路連線日趨普及,和檔案分享網路無遠弗屆,都讓使用者輕易接觸未經授權的內容資料庫。

為了趁媒體公司的DRM需求獲利,軟體公司紛紛提供安全技術,一旦消費者上網購買或播放一首歌或一段影片,軟體製造商即可從銷售額抽佣。同時,硬體公司日後也必須取得技術授權,讓機器合法播放有版權音樂和影片,這也會是軟體公司另一可觀的營收來源。

但DRM市場競爭者眾,競爭壓力加劇,包括微軟、蘋果電腦、新力、IBM、RealNetworks都各自推出互不相容的DRM產品,讓消費者備感頭痛。 例如,蘋果暢銷的iPod數位音樂播放機只支援蘋果版的DRM,用於購自蘋果iTunes音樂商店的歌曲。受其他DRM規格保護的付費下載歌曲無法在 iPod上播放,iTunes歌曲也無法在iPod以外的MP3播放機上播出。

OMA的網站指出,諾基亞、摩托羅拉、Sony Ericsson行動通訊和三星合計製造46款手機,使用的是早期版本的OMA DRM。Ericsson和Openwave Systems則製造使用該技術的伺服器。

微軟配不配合?

OMA規格能否與其他DRM技術競爭,特別是微軟的Windows Media技術,目前還不明朗。

微軟加入為OMA會員已一段時日,並以該公司在OMA投入的心血作為微軟支持開放標準和技術相容性的證明。但微軟一直大力推動自家的 Windows Media規格,以及相關的數位權管理工具,作為在各種裝置散布內容的技術標準。

不過,微軟目前仍聚焦於個人電腦,OMA則偏重於直接用行動裝置存取網路內容。因此,OMA與微軟之間的緊張關係可能焦中在裝置上,而非數位權管理工具。

「微軟的大目標是把PC轉變成無所不能的理想裝置,可儲存並編修內容,」Directions on Microsoft分析師Matt Rosoff說:「那種策略要行得通,必須有各種可連線的裝置。而PC是連結這些裝置的輪軸,Portable Media Center則是輪輻。」(唐慧文)

http://www.eettaiwan.com/ART_8800373109_480802_e23fe0f2200508.HTM

行動設備中的可移除式媒體/DRM設計挑戰

上網時間 : 2005年08月02日

幾 年以來,我們一直在期待一種完全針對行動數據而開發,用以實現其無限潛力的高速行動網路基礎架構。現在這種基礎架構最終部署已實現,新的網路、頻 寬和終端都在運作。由投入在行動內容和服務方面的資金可以看出,很多具有開拓精神的人都計劃利用這種網路性能來提供新的業務和服務。

下一代行動服務最初將處於多媒體環境中,以影像、視訊、行動電視以及音樂為重心。的確,在未來幾年間,行動音樂和視訊將能產生數十億美元的產值。

很少有消費者對內容是如何發送到其行動手持設備上的技術感興趣,他們所關心的只是如何輕鬆存取所購買的優質服務和內容。手持設備必須能夠自動安裝,服務存取要直覺簡單,同時內容必須安全並便於攜帶。

行動內容業務模式面臨諸多挑戰,例如,行動手持設備上有限的記憶體資源、以及內容保護和版權管理方面的問題。

可 移除式(removable)媒體,諸如廣泛用於行動手持設備上的多媒體卡(MMC),是在設備間儲存和行動多媒體數位內容的理想'傳輸媒介'。近來行動 內容服務產品一般都採用內建數位版權管理(DRM)來下載多媒體內容。相關的可移除式媒體標準(如SecureMMC v2.0)為這些應用提供版權管理和版權保護的方法。

DRM挑戰

'易用性'是核 心要素。目前,DRM保護內容的下載過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1. 打開行動瀏覽器;2. 尋找/選擇合適的內容;3. 獲知使用狀況;4. 同意收費和支付條款;5. 下載內容(到手持設備的內建記憶體);6. 轉移到可移除式媒體;7. 開始播放應用程式(可單獨下載)。

然後,用戶在可播放內容的播放設備上會遇到有限選項的問題。典型的播放設備是原先下載內容的手持裝置。導致這種狀況的原因在於缺乏普遍存在的網路解決方案以及版權管理標準化。

當前,在資訊技術、消費電子和行動通訊這三個與消費相關的陣營之間存在著激烈的競爭。在簡化和建立數據壓縮編解碼器的實際標準以及行動數位內容的DRM系統方面,這些領域的主流公司正相互競爭以獲得領導地位。

這點為什麼這麼重要?選定的編解碼器和DRM標準影響基本性能參數(讀/寫)和任何儲存設備中DRM的作用。對多媒體卡來說,這就意味著它要適合大多數要求嚴格的編解碼器的需求,還要提供一種能力,可將DRM系統的信任模式擴展到可移除式媒體。

最 新的MMC規範4.1版使MMC能提供儲存卡標準中的最大頻寬,以覆蓋大多數要求嚴格的多媒體應用。對於DRM,SecureMMC 2.0版提供了內容安全儲存規範以及在同一個可信任媒體上播放儲存內容的關鍵資訊,以使內容可攜帶。SecureMMC 2.0版的首要目標是補充開放行動聯盟(OMA)DRM 2.0版標準,將信任模式擴展到可移除式媒體。

圖1:SecureMMC架構。
SIM和SecureMMC卡
互補工作。

SecureMMC 2.0版提供了一種機制,允許在OMA DRM方案下,將內容和播放內容的權限對象安全地從手持設備上移到SecureMMC。SecureMMC上的被保護內容可以在任何OMA DRM相容設備上播放。這就是它的優勢,即極大地增強用戶的經驗和擴大行動內容市場。

SIM卡和SecureMMC

那麼,為什麼我們需要SecureMMC來為DRM提供安全功能呢?為什麼它不能利用已經用在許多手持設備中的SIM卡來完成呢?

行 動產業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手持設備的多樣性。用戶不斷地升級和更換手機。這會成為在眾多手機上提供標準化服務的一種物流挑戰。SIM卡提供了確保設備 升級以及在正確的手機上實現服務供應的基礎。透過'標準'手持設備的後定製服務,這不僅降低了成本,而且也保證了行動網路業者的品牌對其消費者而言最為顯 著。

典型地,SIM卡是個性化的並與終端用戶相結合。它是手持設備所要求的可信任記號(trusted token),用以建立與行動網路的連接。

而SecureMMC 卡所提供的功能是獨特的。它的瞬間可行動性使其成為SIM的一種補充,可以在不影響網路連接的前提下從手持設備上移除。SecureMMC卡利用帶有內建 安全性的高速MMC協議增強了被保護的多媒體內容的日常交換性能。SIM和SecureMMC卡互補工作,與許多主/從架構應用(如DRM)中的電話和網 路交互作用。

對用戶而言,最重要的是在對其行動生活干擾最小的情況下,增添多媒體應用及內容的能力。消費者尤其喜愛他們的手 持設備具有易於定製和適應性,能夠在家庭內部的各種設備間方便地交換視訊、音樂和影像。SecureMMC卡對於手持設備中所用軟體和內容分配是最合適的 媒介,能確保各種DRM應用業務模式的安全。

SIM卡已經並將繼續在行動網路中扮演策略角色,現在技術障礙正被克服。SecureMMC卡已經開發出更多的補充性功能,而且兩種卡共同工作將能顧及到終端用戶的整個行動生活。除了手持設備和網路外,這兩種卡在行動多媒體內容中已發揮真正的作用。

未來趨勢

儘 管對於可移除式媒體和DRM應用來說,已經朝跨平台可攜性的目標前進了許多步,但顯然在我們前面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其中包括:1. 在工作狀態下透過自適應安全速度均衡,根據內容類型進行加密解密;2. 公共密鑰方案或相容方案的可用性;3. 具有更高安全要求的解決方案(例如銀行、付款、安全文件等)。

目前,關注行動技術的組織,諸如開放行動聯盟OMA (www.openmobilealliance.org)、多媒體卡協會(www.mmca.org)、MOPASS聯盟 ( www.mopass.info)和全球平台組織(www.globalplatform.org),正在致力於開發標準,以將行動內容、數位版權管 理、安全性以及可移除式媒體帶到下一階段,建立一個無所不在的行動世界。最終能否成功,將部份取決於各方面利益相關者的普遍接受度。

作者:Emilien Charbonnier


安全快閃記憶體計劃經理


Gemplus S.A.公司


Jens Hempel


儲存產品部技術行銷專家


英飛凌公司

http://www.ntrc.itri.org.tw/transfer/content.jsp?idx=3323

數位版權管理技術 可移轉技術編號:4129
英文技術名稱: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DRM)


▃技術簡介:

中 文:數位版權管理技術(DRM ;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為一種數位資料的保護管理機制,其提供影像(JPEG、TIFF...等)、音訊(MP3、WAV、WMV...等)和視訊 (MPEG-1、MPEG-2、MPEG-4...等)的內容保護,包含浮水印的嵌入和數位內容的加密,前者可以將數位內容版權的Logo及資訊嵌入影像 中,以保障數位內容的版權歸屬,確保原始內容的完整性;後者則可以保護數位內容不被第三者非法存取,甚而提供包括數位內容之下載權限、使用次數、使用者權 限等,避免不必要的數位資產損失。
英文: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is that could protect your digital files been changed by others, which include pictures (JPEG、TIFF, etc.), sound(MP3、WAV、WMV, etc.) and video(MPEG-1、MPEG-2、MPEG-4, etc.)files. DRM can put infermation or logo(invisible) into your digital files, or set some rights for users to download, use or edit, to avoid any of loses of illegal uses.

▃技術規格:

中文:OMA DRM 2.0
英文: OMA DRM 2.0

▃技術特寫:

特色:OMA2.0 DRM 相關技術開發。 數位檔案存取權利控制管理。
競爭力:
突破點:
中文技術資料源:
英文技術資料源:
應用範圍:數位音樂下載、IPTV、有線數位電視、DTH衛星電視、行動電視
設備建議:none
專業建議:none
更多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資訊
通訊視訊技術推廣部
03-5817062
03-5820463
Richie@itri.org.tw
Richie

http://209.85.175.104/search?q=cache:nX9BHbwAmP8J:www.2cm.com.tw/technologyshow_view.asp%3Fsn%3D0701011164+oma+drm%E6%9C%8D%E5%8B%99%E6%9E%B6%E6%A7%8B&hl=zh-TW&ct=clnk&cd=7&gl=tw

加速行動電視普及化 DVB-IPDC標準扮要角
新通訊 20075 月號 75
文.焦信達
【行動電視技術專欄 DVB-IPDC標準完整剖析】  

以廣播(Broadcasting)方式傳送的行動電視,是2006年資通訊產業相當熱門的一項技術。例如從數位電視與數位廣播技術衍生而來的DVB-H 與T-DMB標準,以及3GPP的多媒體廣播群播 服務(Multimedia Broadcast Multicast Service, MBMS)標準,都隸屬其中。  

上述標準解決了透過傳統的3G網路,而可能導致傳送影音節目頻寬不足、以及使用價格高昂等問題。由於這類技術平台所能傳送的不僅是影音節目,所以也被稱為是行動多媒體廣播(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技術(圖1)。  

行動電視IP化  

行動多媒體廣播的相關技術,基本上可以分成3個階層。最底層是傳送技術,定義的是廣播網路上實體層(Physical)與媒體存取控制層(MAC)的相關技術細節,如2004年年底定案的DVB-H,就是一套關於傳送技術的標準。  

DVB-IPDC(IP Datacast)標準則是應用於DVB-H之上的一種 服務層(Service Layer)技術,提供數種不同的服務啟動程式(Service Enabler)。  

最上層的各種多媒體廣播應用,必須透過DVB-IPDC所提供的 服務啟動程式,才能在廣播網路上提供服務,如提供以廣播方式傳送的行動電視 服務、以廣播的方式傳送檔案或網頁、或是提供功能上類似多媒體家庭平台軟體技術(Multimedia Home Platform, MHP)互動電視 服務等。  

行動多媒體廣播技術目前正處於百家爭鳴的戰國時代。DVB-IPDC over DVB-H的技術組合,雖然並不是最快完成商品化的行動多媒體廣播技術平台,但卻是全球最多行動電話與行動電視業者進行測試,也是全球最多手機、IC設計 及軟體公司投入開發的一套行動多媒體廣播技術。也因此,DVB-IPDC標準將來極有可能成為行動多媒體廣播的主流技術。  

DVB-IPDC這套標準之所以會以IP Datacast的概念命名,主因是DVB-IPDC標準內的技術元件,除了DVB-IPDC PSI/SI標準外,其他的技術元件都是建構在IP/UDP通訊協定之上,與底層所採用的實體層與MAC層的傳送技術無關。因此DVB-IPDC的相關標 準,可以輕易地移植到DVB-H之外的其他傳輸技術上,如日前才定案的DVB-SH(Satellite to Handheld)標準等。  

DVB-IPDC標準之所以會選擇IP作為技術平台的基礎,主要是呼應DVB於2004年所提出的DVB 3.0策略藍圖(Roadmap),該藍圖其中的一項重點策略是廣播 服務與行動電話服務 匯流(Convergence of Broadcast and Mobile Service),而IP正是該匯流的技術平台基礎。所以,在DVB-IPDC標準的通訊協定 架構圖內,IP同時被應用於單向傳輸的廣播網路與雙向傳輸的行動電話網路上。  

DVB-IPDC標準未定論  

目前DVB-IPDC的標準仍在演進中,現今已經定案的是DVB-IPDC Phase 1的標準技術;至於DVB-IPDC Phase 2的標準技術,仍在制訂中。圖2是DVB-IPDC標準的系統 架構圖,從 架構圖 中可以看出,DVB-IPDC Phase 1必須包含DVB-H廣播網路的技術元件;但GPRS或3G行動電話網路則只是選擇性,不一定要存在。反之,在DVB-IPDC Phase 2的標準中,則包含一定會使用到互動網路(Interaction Internet)的技術元件,如ESG over Interactive Channel等。  

另外,從應用面的角度來看,DVB-IPDC Phase 1標準主要是針對行動電視服務,以及透過廣播網路傳送與下載媒體檔案而設計。至於在傳統數位電視上可以看到,類似MHP標準提供的互動電視 (Interactive TV),則尚未包含在DVB-IPDC Phase 1的標準範圍內。  

以時程上來說,DVB-IPDC標準的Phase 1部分,已於2005年11月以DVB藍皮書(BlueBook)的方式正式發表,並送交歐洲電信標準學院(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 ETSI)審查。而2006年4月,已陸續通過ETSI審查,成為正式的標準文件。截至2007年4月上旬,除了Service Purchase and Protection(SPP)標準,以及介紹DVB-IPDC Phase 1標準集合的文件IP Datacast over DVB-H-Set of Specifications for Phase 1(DVB BlueBook A096、ETSI TS 102 468)之外,其他DVB-IPDC Phase 1的標準均已成為ETSI的正式標準。  

在DVB藍皮書A096所描述DVB-IPDC Phase 1的所有標準文件(表1)中,A097與A098描述了DVB-IPDC標準的系統需求與系統架構,內容涵蓋DVB-IPDC Phase 1與DVB-IPDC Phase 2的技術範疇。而必須注意的是,其中所提到的功能,目前在DVB-IPDC Phase 1標準中尚未被定義。  

至於A084 Rev. 1的內容,主要談的是在應用層,如DVB-IPDC/DVB-H終端所使用的影音編碼器設定。至於其他的標準,則是與多媒體內容(Multimedia Content)呈現方式無關的通訊協定標準,以下將分別說明這些標準文件的內容。  

使用個案與 服務標準(Use Cases and Service)  

這分標準文件主要描述的是DVB-IPDC這整套標準在設計時,所考慮到的系統需求。統一塑模語言(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 UML)對使用項目(Use Case)的定義是,在不展現一個系統或子系統內部結構的情況下,對系統或子系統某個連貫功能單元的定義和描述。  

在DVB BlueBook A097中,總共定義了6大類的使用個案:  

.使用者與透過IPDC平台傳送的內容,彼此間可能的互動模式,如無互動(No Interaction)、當地互動(Local Interaction)、遠距互動(Remote Interaction)等。  

.內容可能的接取控制方式,可以是免費(Free-to-air)、訂戶付費(Subscription-based Payment)、隨次計費(Pay-per-view)等。  

.電子 服務指引導航(ESG Navigator)的操作方式,以及頭端系統整合電子服務指引資訊的方式。  

.透過IPDC平台所傳送的內容類型,包含了電視或廣播的影音 服務,以及檔案傳輸服務(File-based Service)。  

.行動應用(Mobility-based Use Case)則包含了如DVB-H家用網路內切換廣播蜂巢系統的交遞(Handover)以及在本地與國際進行的漫遊 服務  

.其他還有一些特殊的使用個案,如Dynamic Zapping是專為使用者在透過電子服務指引導航選擇IPDC的影音 服務時,在影音 服務被呈現在螢幕上之前,在螢幕上會顯示「墊檔」用的內容,讓使用者在等待時不那麼難熬。Dynamic Zapping是因應DVB-H時間切片(Time-slicing)的傳輸方式所設計,雖可減少DVB-H終端射頻模組的耗電量,但卻也可能延長使用者選擇影音 服務時所需的等待時間而特別設計的。另外也有透過DVB-H廣播網路的韌體下載(Firmware Download)。  

除了基本使用個案外,這分文件還提出了結合前述的使用個案,所可能產生的6個實際的 服務,行動電視和廣播服務;互動電視;選擇要下載的檔案,然後才下載的 Explicit File Download;播送字幕等輔助性的串流 服務,並以同步方式與影音串流一同被顯示;自動下載各種類型的檔案包,然後離線慢慢選擇要使用哪些檔案的 Unattended File Download With Off-line Consumption;以及在同一個DVB-H廣播網路上,同時承載免費播送 服務,以及由不同的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付費服務 。  

最後,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DVB-IPDC Phase 1標準集合實際上所定義的功能,並沒有完全涵括這分文件內所定義的使用個案和服務,如透過互動頻道的電子服務 指引(ESG over Interactive Channel)、互動電視、行動管理(Mobility Management)等,這些功能將來可能會在DVB-IPDC Phase 2及之後的標準集合內才被定義。  

架構標準(Architecture)  

這項標準描述DVB-IPDC牽涉到的頭端與終端的系統元件,以及元件間的互動關係(Operation Flow)。DVB-IPDC定義CBMS 1~CBMS 8共8個元件間的參考點,參考點標示在DVB-IPDC系統架構圖內,元件間可能的連接關係。圖2中廣播網路雖必須存在,但行動電話網路卻不是必備的。屬於DVB-IPDC標準制訂範圍內的元件如下:  

服務應用元件(Service Application)  

服務應用元件負責整合內容,並提供IPDC應用 服務的元件。第一功能是提供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ESG Metadata)給Service Management(CBMS-7)。  

第二個功能則是使用終端所能理解的格式,將各種內容編碼(Encoding)或加密(Encryption),然後透過內容傳遞通訊協定(Content Delivery Protocol)經由廣播網路(Broadcast Network)傳送給終端(CBMS-2)。  

第三個功能則是透過互動網路(Interactive Network)處理來自終端的互動訊息,如接收文字/多媒體訊息(SMS/MMS)或是接收由服務應用元件所定義的IP-based通訊協定的封包(CBMS-5)。  

服務管理元件(Service Management)  

服務管理元件的第一功能是指定並配置 服務管理元件使用DVB-H廣播網路頻寬的方式(CBMS-6)。  

第二個功能則是整合來自服務應用元件的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並以終端所能理解的格式,透過內容傳遞通訊協定經由廣播網路傳送給終端(CBMS-3);另外,也可能透過互動網路傳送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CBMS-4)。  

最後則是透過互動網路管理使用者對 服務應用元件的使用權(CBMS-4)。  

.廣播網路元件(Broadcast Network)  

前面所提到的CBMS-2與CBMS-3,所使用的內容傳遞通訊協定都是IP-based通訊協定。  

透過CBMS-2的 服務應用元件與CBMS-3的服務管 理元件傳送到廣播網路的IP封包,會在廣播網路內被裝載入MPEG-2的多重協定封裝(Multi -Protocol Encapsulation, MPE)區段內傳送。廣播網路會將屬於不同IP流的MPE區段串流(MPE Section Stream),指定相對應的DVB-H時間切片,並多工作業(Multiplexing)成一個MPEG-2傳輸串流(Transport Stream)。最後,再透過 DVB-H廣播網路,將前述的MPEG-2傳輸串流廣播出去(CBMS-1)。  

.終端元件(Terminal)  

使用者端的裝置,用來選擇與享用(Consumption)建構於DVB-IPDC標準之上的應用 服務。  

另外,在架構圖中,提供內容給服務應用元件的內容制定(Content Creation),以及提供GPRS或3G等行動電話網路/互動網路功能的互動網路,則在DVB-IPDC標準制訂的範圍之外。  

目前DVB-IPDC Phase 1標準所定義的功能,只包含CBMS 1~CBMS 5這5個參考點;且由於互動網路在DVB-IPDC標準內並非必要,所以CBMS 4和CBMS 5也只存在於互動網路元件存在時。  

PSI/SI標準  

如圖3所示,在DVB-IPDC廣播網路上,IP封包是透過MPEG-2傳輸串流(MPEG-2 TS)上的MPE區段進行傳送。也因此,在DVB-IPDC系統上,依舊還是須要維護傳統DVB數位電視系統上所使用的PSI/SI表格(Table)。  

然而,在DVB-IPDC廣播網路上,所使用到的PSI/SI Table及描述符(Descriptor),與傳統數位電視系統上的不盡相同。PSI/SI這份標準文件,主要的目的就是描述在DVB-IPDC系統 內,所會使用到的PSI/SI Table及Descriptor的集合。  

至於在這個集合之外用不到的部分,得以忽略不計,如此一來可以簡化DVB-IPDC終端的設計和測試工作。  

PSI/SI這分標準文件裡,還定義了IP平台(IP Platform)的觀念,它指的是一個經過協調(Harmonized)的IP位址空間,裡面不會發生位址相衝(Address Collision)的問題。  

為了理解IP Platform的觀念,讀者可以把IP Platform想像成企業或家庭內所使用的內部網路,同一個內部網路不會有IP位址衝突的問題;但是對不同的內部網路上的IP位址來說,就不一定。  

和傳統內部網路不同的,傳統內部網路是應用於企業或家庭內部的區域網路上,但DVB-IPDC的IP Platform則是應用於DVB-H廣播網路上。在DVB-H廣播網路上,一個IP Platform可能會橫跨數個傳輸串流;反之,在一個傳輸串流內,也可能會包含數個IP Platform。而IP Platform所使用的IP位址格式,可以是IPV4,也可以是IPV6。  

當DVB-IPDC終端啟動時的第一個工作,就是選擇要使用哪一個IP Platform,而這種選擇可能是系統自動選擇,或者是透過電子服務指引導航由使用者選擇。當選定了某個IP Platform之後,電子 服務指引導航才能讀取ESG Bootstrap資訊、電子服務指引後資料,之後使用者才能透過電子服務指引導航選擇想使用的IPDC 服務。  

在PSI/SI標準文件裡,也描述透過NIT(Network Information Table)或BAT(Bouquet Association Table),來搜尋DVB-H廣播網路上所提供DVB-IPDC IP Platform的方法。  

另外,關於IP Platform內的Address Resolution,則是透過定義於DVB Specification for Data Broadcasting(ETSI EN 301 192)的INT(IP/MAC Notification Table)來指定。  

內容傳遞協定標準(Content Delivery Protocol)  

在DVB-IPDC Phase 1標準所定義的系統 架構裡,不管是即時串流的內容,或者是以非即時方式傳送,都是透過DVB-H廣播網路傳送。如圖4所示,用來傳送即時串流的通訊協定是RTP(Real-time Transport Protocol)。  

在內容傳遞協定標準內,RTP傳送端(Sender),也就是稍早的服務應用元件,還是會傳送RTCP (Real Time Control Protocol)封包給稍早的終端,也就是RTP接收端(Receiver);但RTP接收端並不會傳送任何的RTCP接收端報告給RTP傳送端,這和雙向網路上的RTP並不相同。  

至於用來傳送非即時性內容(Non-real-time Content)的通訊協定,則是FLUTE(File Delivery over Unidirectional Transport)。經由FLUTE所傳送的非即時性內容都是以檔案為基礎,如影音、圖片、文字等。  

如圖5所示,FLUTE協定建構於ALC(Asynchronous Layered Coding)通訊協定之上。ALC原本就是設計用來做單向的物件(Object)傳送的一套通訊協定;但是,ALC所傳送的物件本身,並不具任何特殊的屬性。  

所以,FLUTE通訊協定針對ALC所做的主要擴充,就是增添FDT(File Description Table)的XML檔案,以為擴充ALC物件之用,使其具有檔案該有的屬性。  

ALC通訊協定是由LCT(Layered Coding Transport)、CC(Congestion Control)與FEC(Forward Error Correction)等3種功能區塊(Building Block)所構成。LCT是ALC的主體,所以LCT通訊協定標頭(LCT Protocol Header)也被稱作是ALC通訊協定標頭(ALC Protocol Header)。  

另外,因為在廣播網路上沒有壅塞控制(Congestion Control)的問題,所以CC在內容傳遞通訊協定標準內不會被使用到。至於FEC,由於ALC在設計時提供不少彈性,所以可以讓使用者定義自己所需的FEC。  

目前,在內容傳遞協定標準文件裡,只定義必備的Compact No-Code FEC,以及非必備的Raptor FEC。  

在圖2中的 服務應 用元件,可以透過FLUTE Session傳送檔案給終端,每個FLUTE Session可以包含多個不同傳輸頻寬的頻道。當FLUTE在傳送檔案時,會將物件切割成區塊的編碼符號(Encoding Symbol),透過FLUTE Session內的一個或多個頻道傳送。  

而為了避免終端遺漏部分編碼符號,就可以透過ALC下層的FEC功能區塊,傳送額外的FEC資訊到終端。或是透過廣播網路上常使用的資料旋轉(Data Carousel),以輪播的方式傳送資訊。  

另外,也可以透過內容傳遞通訊協定標準內所定義的Associated Delivery Procedure傳輸,然該方式只適用於行動電話網路/互動網路。終端可透過行動電話網路發送HTTP格式的檔案修復要求訊息(File Repair Request Message)給修復伺服器(Repair Server),請該伺服器將欠缺的編碼符號傳送給終端。  

一般來說,修復伺服器有兩種回應方式,一是透過HTTP格式的檔案修復回應訊息(File Repair Response Message),將編碼符號以單點傳播(Unicast)透過行動電話網路傳回給終端。二是透過FLUTE通訊協定,以群點廣播(Multicast) 的方式,將編碼符號透過廣播網路傳送給所有終端。  

服務指引標準(Service Guide)  

圖2中的 服務應用元件,會將關於自己提供IPDC服務的ESG資訊,傳送給圖2中的 服務管理元件。前述的電子 服務指引資訊包含了描述IPDC服務內容屬性的User Attraction資訊,以及如何存取該IPDC 服務的Access資訊。 服務管理元件通常會將這些電子服務指引資訊整合成一份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訊,然後傳送給圖2中的終端。由於在一個IP Platform上,可能會有不只一個 服務管理元件具備整合IPDC服務電子 服務指引資訊的功能,所以,終端也可能會收到不只一分的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  

電子服務指引導航是圖2中終端上的一個應用程式,也是所有DVB-IPDC服務的進入點。使用者透過電子 服務指引導航,可以進行以下的工作:  

‧選擇要使用哪一個 IP Platform。  

‧選擇要使用哪一分電子服務指引後資料(如圖6(b)裡的ESGA或ESGB)。  

‧選擇電子服務指引後資料裡所描述的服務(如圖6(a)中的頻道或行事曆事件,或是圖6(b)中的節目)。而排程(Schedule Event)指的是在各項如影音節目的頻道 服務,不同時間所播出的不同節目。  

在DVB-IPDC的電子服務指引標準裡,每一分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是透過一個或多個專屬的FLUTE Session所傳送。其中,最主要的FLUTE Session為ESG Announcement Carousel。另外,在每一個IP Platform上,也會有一個獨一無二  

的FLUTE Session名為FLUTE Bootstrap Session,以為傳送IP Platform的ESG Bootstrap Information之用。  

ESG Bootstrap Information中包含該IP Platform裡,共有幾分可以使用的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如何讀取每分電子服務指引後資料的存取資訊。  

具體來說,它指的是傳送某一分電子 服務指 引後資料的ESG Announcement Carousel所使用的FLUTE TSI(Transport Session Identifier)、IP來源位址(IP Source Address)、IP目的地位址(IP Destination Address)與埠號(Port Number)。  

由於FLUTE Bootstrap Session所使用的IP多點傳輸位址(IP Multicast Address)及埠號,在每個IP Platform上都是固定的,所以電子服務指引導航可以透過前述的固定IP位址及埠號的組合,讀取到FLUTE Bootstrap Session上的ESG Bootstrap Information,並依此讀取到IP Platform上不同的電子 服務指引服務供應商(ESG Service Provider)所提供的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  

有了電子服務指引後資料,電子服務指引導航就可以讓使用者選擇由電子 服務指引服務供應商所整合的各種DVB-IPDC服務。  

DVB-IPDC的電子 服務指引後資料,是以W3C XML Schema格式所定義。如圖7,電子服務指引後資料依據功能,可以再被細分成7種不同的ESG XML Fragment。  

由於電子 服務指 引後資料必須先被分解成ESG XML Fragment後才能被傳送,因此在傳送前,ESG XML Fragment會先被包裝成Encapsulated ESG XML Fragment的格式;而原本是文字格式的ESG XML Fragment,就會在包裝成Encapsulated ESG XML Fragment的同時,以原本的文字格式、經過壓縮後的文字格式,或是定義於MPEG-7 Part 1的Binary Format for Metadata(BiM)格式進行XML編碼。接著,Encapsulated ESG XML Fragment會再被定義為ESG Container格式,再於FLUTE Session上傳送。  

圖8是僅使用一個FLUTE Session傳送單一電子服務指 引後資料的情況,也就是ESG Single Stream FLUTE Session的實例。前述的一個或數個Encapsulated ESG XML Fragment,會被裝入圖8的ESG Fragment Container(TOI=Y1~Yn)所描述的檔案格式,然後被放在FLUTE Session上傳送。  

服務交易與保護標準(Service Purchase and Protection)  

簡稱SPP的 服務交 易與保護標準是DVB-IPDC Phase 1的標準集合裡,最難產的一份標準文件。原因是DVB-TM-CBMS標準制訂小組內的部分成員,在制訂SPP標準時,分裂成兩派。一派是由行動電話相關 業者組成的,第二派則是由傳統Conditional Access(CA)業者所組成的。  

這兩派人馬所僵持不下的關鍵,就是是否應該在SPP標準文件內,將KMS(Key Management System)也納入標準。行動電話相關業者,希望將改良過的OMA DRM 2.0的KMS納入標準內。  

但對傳統CA業者來說,KMS是一種營業秘密,各家CA業者也各有自己的KMS,這也是CA業者們的競爭優勢所在。因此,在兩派人馬的拉鋸之下,SPP標準最後產生的妥協方式,就是讓SPP標準內包含兩套不同的技術,一套是行動電話業者的OMA DRM 2.0 18 Crypt Profile(Annex B),另一套則是傳統CA業者的Open Security Framework  

(Annex A)。  

基本上,這兩套技術之間,只有兩個共通點:都使用Symmetric Encryption Algorithm作為傳輸加密金鑰(Traffic Encryption Key);進行解密的位置可以是IP層(IPSec)、傳輸層(Transport Layer, SRTP)或內容層(Content Layer, ISMACryp)。  

從Open Security Framework的架構圖(圖9)來看,基本上只是一個框架,讓各家不同CA業者的KMS可以披掛其上,本身並不指定KMS的內部運作規格。而且,在這  

個框架內,允許Simulcrypt的存在。換句話說,就是在同一個IP Platform內,可以同時使用由不同CA業者所提供的KMS。  

至於OMA DRM 2.0 18 Crypt Profile,則是一個完整的數位版權管理( DRM)系統。OMA DRM 2.0原本是設計用來管理下載後檔案的使用權,而18 Crypt Profile則擴充了原本 OMA DRM 2.0的功能,使其能管理在廣播網路上串流內容的使用權。  

原本的OMA DRM 2.0,須要使用行動電話網路來進行裝置註冊(Device Registration)及版權遞送(Right Delivery),但因為在DVB-IPDC的系統內,行動電話網路只是選擇性的功能,所以18 Crypt Profile加入了新的功能,使 OMA DRM 2.0可以適用在只有廣播網路存在的情況。  

DVB-IPDC標準全球發展現狀  

義大利是全球布建DVB-H網路與提供DVB-IPDC服務發展最快的國家。2006年6月,行動電話營運商3 Italia趕在2006年世界盃足球賽開賽前,開始提供DVB-H行動電視 服務 。緊接著,Telecom Italia Mobile(TIM)和Vodafone也分別在2006年9月及2006年12月開播DVB-H行動電視服務。這三家營運商所採用的,分別是韓國廠商三星(Samsung)及樂金(LG)的手機。也因此,2007年被視為將會是DVB-IPDC 服務,實際開始在全球展開營運的一年。  

由於DVB-IPDC Phase 1標準已經定案逾16個月,因此目前市面上已有少數的軟體公司,開始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如美國的Penthera、芬蘭的Axel與印度的Tata Elxsi這3家公司,都提供了DVB-IPDC Phase 1通訊協定堆疊的相關解決方案。國內目前開發相關技術的研究單位,則包括工研院資通所與訊連科技等。  

DVB-IPDC標準技術未來趨勢  

由於DVB-IPDC Phase 1標準大部分都建構於IP通訊協定之上,所以只要其他廣播網路傳輸技術也能傳送IP封包,DVB-IPDC平台,就可以輕易地被移植。日前才定案的DVB 藍皮書A110與DVB藍皮書A111等DVB-SH標準,是阿爾卡特-朗訊(Alcatel-Lucent)所主導的一套結合衛星與地面波的行動多媒體 廣播傳輸技術。  

不過目前影響歐洲DVB-H普及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在收回類比電視的頻譜前,部分國家找不到給DVB-H使用的極高頻(VHF)、超高頻(UHF)或L Band頻譜。  

DVB-SH使用的是S Band與L Band,這在某些歐洲國家可以彌補DVB-H沒有頻譜可用的問題。另外,除了DVB-H原有的5、6、7、8MHz頻寬之外,DVB-SH還定義了一個新的1.7MHz頻寬,以便更有彈性地將DVB-SH 服務,塞進可用的頻譜裡。  

另外,基於DVB「不重新發明輪子」的哲學,在DVB-SH上的服務層 技術標準,也會是DVB-IPDC標準。DVB-TM-CBMS與DVB-TM- SSP這兩個標準制訂小組,日前也已經開始針對在DVB-SH上使用DVB-IPDC標準的技術問題展開討論。原本的IP Datacast over DVB-H相關標準,若要使用到DVB-SH上,須要針對PSI/SI、ESG等標準進行少量的修改。另外,DVB Data Broadcasting標準(ETSI EN 301 192)也必須修改,以納入DVB-SH新增的Link Layer Inter-burst MPE-FEC功能。  

原名為WorldDAB的組織WorldDMB已經向DVB接洽,希望能合作評估將DVB-IPDC標準,使用在DAB/DMB的傳輸技術層之上的可行性。DVB-TM-CBMS標準制訂小組在2007年3月底,已經和WorldDMB共同研究這個問題。  

由於利用現有的DAB頻譜也是彌補DVB-H在某些歐洲國家缺乏可用頻譜的一種可行方法,所以已經有不少公司表明對這樣的技術方案有興趣,包括 Expway、Gemalto、華為(Huawei)、樂金、摩托羅拉(Motorola)、NDS、松下(Panasonic)、S3、三星、西門子 (Siemens)、Teamcast與Teracom等。所以,WorldDMB未來會可能會有兩套行動多媒體廣播的技術標準,分別是南韓的T- DMB,另一套則是IP Datacast over DAB/DMB。  

另外,在DVB-IPDC Phase 2的標準制訂方面,依據DVB-TM-CBMS標準制訂小組今年的規劃,2007年IPDC標準的制訂工作,包括行動和漫遊(Mobility and Roaming)、通知(Notification)以及電子 服務指引。  

而包括IP Datacast over DVB-H-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Mobility and Roaming、IP Datacast over DVB-H–Notification、IP Datacast over DVB-H-ESG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與IP Datacast over DVB-H-Content Delivery Protocol(CDP)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都很有可能會在今年內正式定案。  

ESG over Interaction Channel標準目前雖已在DVB-TM-CBMS標準制訂小組內討論,但還須等到2008年第一季左右,這分標準才會正式定案。  

至於DVB-IPDC標準平台上應用層互動電視技術的發展狀況,未來出線機率最高的應是目前透過JCP(Java Community Process)制訂中的JSR-272標準,以及已經於2006年6月定案的MPEG-4 Part 20–LASeR標準。不過照目前的時程看來,與互動電視相關的主題,可能在2007年還排不進DVB-TM-CBMS小組的議程裡。  

總的來說,DVB-IPDC標準是建構於DVB-H傳輸技術上的服務層標準,也是在DVB-H廣播網路上,提供行動電視 服務最重要的基礎軟體技術。DVB -IPDC over DVB-H的技術組合,雖然並不是最快完成商品化過程的行動電視技術平台,但卻是全球最多行動電話/行動電視業者進行測試,也是全球最多手機、IC設計及軟體公司投入開發的一套行動電視技術。  

從技術面上來說,若要推廣DVB-IPDC標準,目前最需要的是一套正規的相容性測試規範,以解決各家業者所推出的DVB-IPDC Implementation的相容性問題。  

(本文作者任職於工研院資通所)  

(詳細圖表請見新通訊元件雜誌75期5月號)  


http://blog.pixnet.net/Edgar0703/post/1941366

SafeNet, 1月16日,北京讯:全球信息安全的 领导者SafeNet (NASDAQ: SFNT)和全球移动内容与解决方案供应商Motricity近期发布将把SafeNet的  OMA DRM Server Toolkit集成到Motricity Fuel方案中。Motricity Fuel是业界领先的移动内容传播平 台。

Motricity 产品 管理副总裁Brian Dally 说:"Motricity 将通过与几个线下媒体和移动网络运营商客户一起合作,提供视频和全轨音乐服务。当向消费者 提供自由使用移动媒体服务的时候,我们将利用SafeNet OMA-compliant DRM技术,向娱乐公司和内容供应商提供一些保护这些服务的方 法。"

为了应对类似全轨音乐和视频 的高价值移动内容,内容所有者和媒体供应商正在关注内容的剽窃以及对可扩展和可靠数字版权管理(DRM)的需求。SafeNet的 OMA DRM Server Toolkit提供了一个标准的DRM方式,能够使Motricity 为其数字目录当中超过60万条信息提供版权保护, 并且能够安全地把这些内容分发给1.2亿移动用户。把SafeNet的OMA DRM Server Toolkit和Motricity Fuel 集 成在一起,可以向无线市场的数字内容提供最安全的保护和许可。

SafeNet 的OMA DRM Server Toolkit是一个快速、灵活和可扩展的服务器端DRM软件开发者工具。 OMA DRM Server Toolkit提供数字内容的分发功能,可以让象Motricity这样的企业安全地销售其数字内容,允许合法客户购买和 享受这些数字内容,并同时维护这些数字内容的版权。

Dally  评价说:"我们选择SafeNet 的原因是基于他们一系列的经验、在安全业界的良好声誉以及他们与内容供应商的亲密合作关系。同样重要的是,该解决方案 能够与我们的Fuel 平台无缝集成,从而为客户提供了一个强大的DRM解决方案,并且能够让Motricity很好地利用现有的投资架构。"

SafeNet  亚太区总裁陈泓说:"数字媒体的安全分发,包括音乐和视频,是移动内容行业一个不断増长的需求。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证明了DRM对于移动内容系统的重要 性,并且使得利用OMA DRM2.0标准更好地保护数字媒体的内容所有者、分发者和定购用户的需求得以实现。"

关于OMA DRM 2.0 Standard

OMA DRM 2.0 是一个开放的标准DRM解决方案,该方案已经开发了三年多的时间。全球有超过300个公司一起开发这个标准。 利用这个标准,内容分发者能够向个人销售他 们的内容服务,并且向他们提供在多个设备上使用这些内容的机会,同时,允许他们申请一个几乎无日期限制的许可目录,包括无线运营商的客户可以向其使用另一 个无线运营商服务的朋友发送内容,并且如果这个朋友想购买这些内容,内容所有者、内容分发商以及即使运营商的客户将会收到交易的补偿。

关于SafeNet公司


SafeNet (Nasdaq: SFNT)成立于1983年, 是全球知名的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利用其在加密方面的优势,SafeNet为客户提供包括软件、硬件及芯片产品在内的WAN、IPSec/SSL VPN、身份认证及软件保护、数字授权管理等多种安全解决方案。 SafeNet总部位于美国巴尔的摩市,在安全网络系统开发、设置、管理等专业领域有超过20年的经验,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全球大型企业提供专业的安 全产品及服务。目前,SafeNet服务的企业客户包括微软、三星、德州仪器、Adobe、HP、柯达、ARM、摩托罗拉以及思科等。另外, SafeNet还服务于美国国家安全局、FBI,全美邮政服务局、美国防部、美国家税收中心、社会安全局、美洲银行、美国运通等政府机构和金融行业客户。


http://icim2007.mcu.edu.tw/papers/final/P0204_final.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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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數位權利管理環境下的認證機制

檔案類型: Microsoft Word - HTML 版
透過本認證機制,未來可以在階層式的DRM架構中,讓數位權利管理業者加入認證服務的功能,而數位權利管理業者可以利用包含本認證機制的層階式DRM架構來制定其系統,讓 ...
icim2007.mcu.edu.tw/papers/final/P0204_final.doc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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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版權管理系統之高可靠度金鑰傳送機制之研究

檔案類型: PDF/Adobe Acrobat - HTML 版
OMA 所制定的有關DRM 的規範1.0 及2.0 版[1]。 而在網際網路上的多媒體串流服務(Multimedia. Streaming Service),如MP3 音樂播放服務 ,以及P2P ...
datf.iis.sinica.edu.tw/Papers/2006datfpapers/17.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http://209.85.175.104/search?q=cache:TIx8XFsXokQJ:www.2cm.com.tw/technologyshow_view.asp%3Fsn%3D0707190028+oma+drm%E6%9C%8D%E5%8B%99%E6%9E%B6%E6%A7%8B&hl=zh-TW&ct=clnk&cd=26&gl=tw


視訊編碼技術標準不一 DRM落實路迢迢
新通訊 20077 月號 77
文.鍾慶豐
多 媒體安全性議題的研究急迫性,在最近這幾年有逐漸加溫的狀況。除拜網路頻寬提升之賜,當紅的點對點(P2P)網路軟體如BitTorrent、 Gmutella、Kazaa、eDonkey等也是原因之一。因為這些軟體常用以分享有版權的有形/無形資訊資產,但對版權所有人卻已構成侵權,再加上 許多國家都已經將商品交易轉型為網路數位經營模式,在此演變之下,欲建構一個普世適用的數位帝國,多媒體安全議題自然不可小覷。
多 媒體安全性議題的研究急迫性,在最近這幾年有逐漸加溫的狀況。除拜網路頻寬提升之賜,當紅的點對點(P2P)網路軟體如BitTorrent、 Gmutella、Kazaa、eDonkey等也是原因之一。因為這些軟體常用以分享有版權的有形/無形資訊資產,但對版權所有人卻已構成侵權,再加上 許多國家都已經將商品交易轉型為網路數位經營模式,在此演變之下,欲建構一個普世適用的數位帝國,多媒體安全議題自然不可小覷。  

多媒體資料安全須業界全面納入  

多媒體資料和一般網路資料有極大的差異:一般資料固有的編碼安全技術已行之有年,並通過許多殘酷的考驗,因此其安全強度與技術都已成熟;反觀數位多媒體,卻因仍未獲得各界的支持,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矛盾的是,儘管數位多媒體近年來頗為風行,卻礙於其成員廣泛且具未來擴充性,因此目前並沒有明確定義。但就一般人的認知,數位多媒體往往包含文字、圖片、 影像、動畫、音訊與視訊等。又因視訊與音訊為多媒體的重心,因此目前的多媒體安全研究焦點幾乎都集中在視訊(Video)的安全保密領域。  

而多媒體安全技術涵蓋多個領域,包含多媒體編碼技術(Multimedia Encryption)、多媒體資料隱藏(Data Hiding)、數位浮水印(Watermarking)、多媒體指紋技術(Fingerprinting)與資料驗證(Authentication) 等方面。這些技術都可以利用單一或是結合方式搭配使用,但仍要考量多媒體資料本身的忍受度。雖然數位多媒體的安全需求自90年代便一直被討論,但因多媒體 安全的解決方案涵蓋資訊技術、立法、授權等領域,一時之間也無法提出一個完整而有效的保護技術。  

主因是上述的保護機制不只考慮軟體與硬體,更須立法明確規範。而最重要避免盜版的方法之一,便是授權微利化,摒棄海撈的想法,利用合理利潤與明確授權,將有助減少使用者轉向盜版。  

數位影像/視訊處理的安全需求 

在多媒體領域中,重視的多媒體資料型態主要為數位影像(Digital Images)與數位視訊(Digital Video),因此多媒體安全議題的研究也多環繞在其上。  

如果將這兩種資訊視為一種資料位元串流(Data Bit Stream),那使用在多媒體資料方面的編碼技術與一般資料的編碼技術並無差異,因此要編碼影像或視訊,只要將影像或視訊資料直接丟入目前常用的編碼系 統如Data Encryption Standard(DES)、IDEA或AES等即可,而這種型態的靜態影像或視訊編碼方式,就稱為自然編碼演算法(Naive Algorithm)。  

可惜的是,這兩種多媒體資料型態與一般資料型態並不相同,維持壓縮比、大資料量與視訊品質都是其在加入安全技術時的重要考量關鍵,因此自然的編碼演算法並 不適合直接套用在多媒體上。影像與視訊編碼須要滿足四個需求,分別是對一般數位影像處理具有抗性,亦即不被輕易用數位影像處理過程移除、處理速度、大影像 壓縮比或使檔案變大與視覺品質的維護。  

數位影像編碼對安全的需求,可以分成低階安全層級(Low-level Security)與高階安全層級(High-level Security)。在低階安全編碼等級裡,只是降低影像品質,但影像內容仍隱約可辨;而在高階安全編碼等級裡面,影像內容是完全被雜訊(Noise)打 亂,一般人並無法得知影像訊息。只是在處理數位影像的編碼過程時,因為影像與視訊內容比其他資料型態,在內容上更具有統計的關連性,也就是鄰近像素或前後 畫面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應該避免位元依序編碼(Bit-by-bit)的方式。  

目前用在靜態影像編碼方面的重要方法包含SCAN-based的方法、傅利葉方法(Fourier-based Methods)、渾沌理論(Chaos-based Methods)與四分樹法(Quadtree-based Methods)等。雖有時會希望將這些影像編碼方法直接套用在數位視訊,但一般的結果卻是不盡理想。  

原因之一,是數位影像屬於長度與寬度的2D處理觀念,但視訊卻屬長度、寬度與時序的3D處理觀念。少了時序的應用,往往會使視訊處理結果無法達到目前其他現存方法的品質。因此在處理視訊時,應考量它是時間的變數。  

數位影像具有大量資料特徵,礙於多媒體資料龐大,其傳送往往須要壓縮,因而常見的視訊資料壓縮方式包含MPEG系列(MPEG-1、2、4)與ITU-T 的H.26X系列(如H.261、262、263/263+/263++)、Motion JPEG以及JVT的H.264/AVC壓縮標準等。因此開發視訊的編碼演算法,要考量到是否可應用在這些壓縮領域。在常見的幾種視訊壓縮方法裡面,包含 了選擇性編碼演算法(Selective Encryption Algorithm)、VEA方法(Video Encryption Algorithm)、階層式編碼方法(Hierarchical Algorithm)等。  

選擇性編碼方法的運作原理,主要是建立於I畫面(I-frame)對整個P/B畫面具有重要貢獻,因此為了避免將整個視訊編碼所須耗損的運算成本及降低運 算複雜度,有人建議將I畫面編碼起來,以保護視訊內容的機密。不過經由Agi及Gong研究發現,只編碼I畫面所得到的安全效果並不理想,因為除了I畫面 外,另外P/B畫面中所包含的未編碼I區塊(I Block)可被利用來重建視訊。因此,搭配選擇性I畫面編碼的措施有三個,一個是將P/B畫面中的I區塊也編碼起來,另一個是讓MPEG編碼器不在 P/B畫面中產生I區塊,或者增加I畫面數目並將之編碼。這些方法都會使視訊安全層級得到提升,但所付出的代價卻是壓縮比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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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選擇性編碼架構之運作流程
另外,在Shi-Bhargava提議的VEA視訊編碼方法裡,則是利用修改DCT轉換係數的方式提高安全性,且為了提高編碼速度,其編碼方法裡只用 XOR運算。但上述方法有兩個主要缺點存在,首先是AC係數會被改變,其次是這種方法在對抗已知明文攻擊(Known-plaintext Attack)上仍顯薄弱,因此VEA方法對一些要求高安全性的視訊應用領域並不適用。較詳細的視訊影像編碼方法可參考M. Yang、N. Bourbakis與S. Li的研究資料。圖1為一個媒體選擇性編碼的架構。  

分層保護依對象而異 

在多媒體的分層保護方面,數位多媒體安全保護領域依據其對象而有所不同,大致上可分成端點軟/硬體之保護、傳送封包流的保護與媒體成分的保護三種。  

在端點軟/硬體之保護上面,IP核心(IP Core)產業概念的興起與IBM、英特爾(Intel)等大廠在智財權上的動向則具有重要主導因素。例如在英特爾所主導的保護方式裡,主要放在預錄媒體 與可錄媒體的保護等問題--也就是4C實體的關心重點,並分別針對這兩種重要媒體型態主導制訂預錄媒體之內容保護(Content Protection for Prerecorded Media, CPRM)規範及可錄製媒體之內容保護(Content Protection for Recordable Media, CPPM)規範。前者主要是適用在保護DVD影音方面,而後者則是將重點放在可燒錄DVD、SD記憶卡等其他可儲存裝置。  

在這些CPRM/CPPM規範裡面,其所定義的編碼方法是可更新式,以因應新時代的變化需要(可參閱英特爾網站);至於在多媒體資料的傳送保護上面,除可藉由RTP本身提供的編碼機制之外,亦可參考SRTP的發展,SRTP主要是針對串流 服務等需要使用到RTP協定的應用而來。  

在一般傳送媒介的觀點上,IPSec、SSL/TLS是常用的安全協定。但是在多媒體傳送上,其焦點放在RTP/RTCP等即時傳送協定(Real- time Transport Protocol)的安全機制上。基本的RTP協定(可參考RFC 1889)本身就有提供RTP封包編碼(Encryption)能力,並可將封包分成有編碼與無編碼兩部分,其內定的編碼演算法是DES的CBC模式。而 為了防止RTCP的標頭遭受已知明文攻擊,其標頭被以三十二位元的隨機字首加以混淆保護。  

DES CBC模式在解碼方面有隨機存取(Random Access)的屬性,因此遺失編碼封包只會影響封包本身及其後的封包解碼,而不會影響全部。這對具有遺失敏感性的多媒體資料串流來說,是一項很重要的特 徵,它使這些多媒體資料不必因為少數封包的遺失導致全部的封包都得重送。除了DES CBC模式之外,RTP也允許使用其他的編碼演算法,只是這些演算法可能不是全部適合用在即時傳送上面。  

最後一個多媒體內容保護層次,是在媒體成分的保護方面,包含如MPEG-4 IPMP等整體性的標準設立、多媒體選擇性編碼的方式、移動向量、轉換係數等編碼視訊重建因素等保護方式,只是這種媒體成分本身的安全技術有不損及壓縮比 的考量,因而在整體的整合應用上面,將上述三種媒體保護策略整合在最上層,就成為業界所熟知的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系統。  

DRM缺陷難克服  

DRM系統的開發,在整個多媒體防護技術上,屬於最上位體系,其包含各種對目前媒體應用所能提供的功能服務,與其說它是整合的實體,不如將它視為是一種如H.323傘狀結構的標準。  

圖2 DRM系統運作概圖
它的困難點至少有四個:多媒體影音編碼技術的變化快速、許多多媒體防護技術仍處不成熟狀態、研發整合DRM系統曠日廢時、沒有一套 DRM系統可以畢其功於一役,同時適用有線網路、無線網路以及各種多媒體應用狀況。 DRM系統運作概圖如圖2。  

由於以上的困難點難以克服,因而不論從技術層面或歷史上來看,都可得知其發展不易。例如在 DRM系 統研究上較重要的網路標準組織機構主要有全球資訊網論壇(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網際網路工程工作小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ETF)、結構化資訊標準促進組織(Organiz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tructured Information Standards, OASIS)、開放行動聯盟(Open Mobile Alliance, OMA)以及MPEG群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等。  

W3C可說是全球資訊網的發源地,成員包含全球資訊網(WWW)的開國元老Tim Berners-Lee。目前該組織亦涉獵 DRM系統之研究,只可惜並未取得比ODRL更多的成就。  

至於IETF則算是網路技術與管理核心技術的祖師爺,在多年前IETF曾經成立關於網路DRM方面的研究工作團隊,但可惜此專案在2003年初便被關閉, DRM的標準制定工作功敗垂成。IETF之所以放棄 DRM標準的制訂,主要原因是 DRM在IETF的觀點裡屬於應用層面(Application Layer)而不屬於IP效能,因而IETF對其不感興趣。但少了IETF的加持,讓 DRM整合之路變得更加艱辛。  

OASIS起源自90年代,當時稱為SGML群組,在 DRM領域亦曾貢獻過不少心力。不過因為OASIS在2004年夏季之後不再致力於DRM的研究,目前在 DRM領域仍致力整合實作的最大群組仍屬MPEG群組。  

另外在無線工業上,OMA是無線工業在互連與標準制定方面一個非常重要的成員,他們與前述團體不同的地方在於,其乃基於ODRL的基礎。不過OMA DRM有許多分頭標準,許多無線工業廠商都有自己的一套,如諾基亞(Nokia)便是其一。早期OMA的實作不具DRM系統的特徵,其主要措施只是阻止人們彼此共享資料。不過發展至今,目前無線領域的 OMA DRM標準仍處於渾沌未定狀態。  

最後一個MPEG群組是ISO/IEC底下的工作群組,其主要領域在視訊與音訊的CODEC標準制定方面。相較於Real Networks或是微軟(Microsoft)的研發陣容,MPEG的會員不多,且多半來自歐洲的學術團體。但是其所提出的標準裡,有一些卻成功的成為 世界視訊/音訊標準,如MPEG-2及MP3等。  

MPEG群組非常關心DRM議題,他們嘗試將DRM觀念融合在MPEG CODEC系列標準裡,如MPEG4 IPMP或MPEG-21第五部分(Part V)所定義XRML-based的版權表示語言,以及在第六部分(Part VI)所定義的版權資料目錄,均顯示了MPEG群組在 DRM領域的企圖心。  

因為許多當初制定DRM系統的團體已打退堂鼓,剩下的MPEG群組的 DRM系統目前尚未成行,因此市面上只剩下業界為自己產品所量身訂作的 DRM系統,如微軟、奧多比(Adobe)等,故可稱之為群雄割據之局,要一統DRM的局面還很遠。  

保護新一代視訊標準同成議題  

在HD-DVD、藍光(Blu-ray)等新一代的視訊標準裡面,H.264/AVC CODEC是官方指定的編碼標準;此外,H.264/AVC在HD廣播領域亦將取代現有的MPEG-2標準;另外在新的衛星DVB標準裡, H.264/AVC亦是擔任主要的CODEC角色,這些重大動作都使H.264/AVC成為當紅炸子雞,但H.264/AVC在視訊表現上面或許有很傑出 的成果,卻未能在多媒體安全領域一統天下,問題就出在視訊編碼(Video Encryption)技術的研發與一般資料的編碼研發有些差異。  

這些不同處包含大量資料集結構、即時處理的需求以及特殊編碼結構的需要等。因此在發展視訊編碼技術時,這些差異便成為研發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一個好的視訊 編碼方法應該要能滿足以下幾點:不損及壓縮比(Compression Ratio)、具有一定安全強度(Security Strength)、不影響視訊的格式順從、能應用在即時處理、具傳送錯誤抗性。  

其中即時處理與傳送錯誤抗性主要是考量到網路應用及傳輸上的需求,因此如果是在離線使用的儲存裝置裡進行視訊安全編碼,則可暫時忽略。  

而影響視訊編碼技術開發的原因主要有視訊標準的版本變化速度,亦即視訊編碼結構的改變、在應用上整體格式順從的問題、大量資料所導致的運算成本、兼顧密碼強度與運算複雜度之間的衝突。  

選擇性編碼受重視  

基於以上因素,近年來選擇性編碼(Selective Encryption Algorithms)議題頗受重視。選擇性編碼是將視訊的重要內容部分加以編碼保護,其他部分則否。其優點在於降低視訊編碼複雜度與運算成本、減低對格 式順從的衝擊以及在實務應用上的考量。  

但是其缺點包括密碼強度不足、重要視訊部分的認定問題等,不過依據I.Agi及L.Gong的研究發現,選擇性編碼在MPEG系列的視訊上面,並不是一個 很好的編碼選擇。有鑑於此,對於H.264/AVC的視訊保護,仍可建基於以往的視訊標準安全性研究,如Z.Liu及X.Li就認為移動向量 (Motion Vector, MV)對視訊重建有重要的貢獻。  

再將以往的研究綜合起來,就可發現相同的技術原理依舊可在H.264/AVC標準上發揮作用。目前常用之選擇性編碼技術,作用層面集中於編碼DCT轉換係 數、大量的I畫面編碼需求、巨集區塊(Macroblock)中的移動向量或P/B畫面中的I區塊。業界提出的H.264/AVC新編碼概念的看法,便是 基於前人的研究上。新的提議是將轉換係數與移動向量視為視訊的重要部分加以保護,因此在其編碼策略裡面,除原本使用的Intra-prediction技 術之外,還打亂Inter-prediction並編碼轉換係數與移動向量(MV)編碼,以強化視訊保密。  

還須整合之未來 

多媒體影像/視訊的安全議題,處處存在著安全性與運算複雜度之間的角力平衡,這方面目前業者們仍在努力之中。一個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就是各廠自行開發自己 產品所適用的安全技術,等到各種技術都純熟後,或許就可以看到單一制式卻放諸四海皆準的管理新標準。如果真有那一天,那都要感謝科技先輩的努力,後人才能 有此成就。正如艾薩克.牛頓爵士所言:「我看得更遠,只因我站在巨人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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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資訊管理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林永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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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A 內容下載技術解決了這個問題,. 保證了行動電信服務業者的發展。 OTA 內容下載規範包括三部分:. 下載 架構(Download Architecture) 1.0 版的目的是實現 ...
www.im.ntu.edu.tw/theses/emba92/R90725027.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OMA DRM 2.0

95年可移轉技術總覽 | 科專計畫介紹

 

異質多網資通安全計畫

計畫內容

隨 著無線通信與網路技術的高度發展,整合各種不同網路,如 Cellular、WLAN/Wi-Fi、 Wired Internet的異質網路(Heterogeneous Network)環境以及高度行動化(Mobility)的應用型態已成為未來應用發展的主流。因應這樣的發展趨勢,世界各國無不積極推動新一代網路環境 建設與相關的應用,我國政府也相繼規劃及執行國家級大型計畫,積極從事相關的基礎建設與應用推動工作,如行動台灣(M-Taiwan)計畫、數位內容產業 發展計畫…等等。在這樣的環境中,由於無線通信與行動應用的特性,加上異質網路的複雜性,使得新的應用面臨更大的安全威脅,亟需更先進的技術來進行安全防 護。

因應這樣新環境的應用需求與市場機會,本計畫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從事異質多網與行動應用相關的安全防護技術研發,以期建立自主性的技術能力,提供國內使用, 以建立一個安全無虞的行動應用環境,同時也提升國內資通安全產業的技術層次與市場競爭能力,擴大產業內外銷的產值。主要研究內容包括適用於異質多網及行動 手機的數位版權管理(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USIM手機行動安全平台、行動交易與付款安全等相關技術。

本計畫全程共三年,主要研究內容如下:

  1. 數位內容安全技術子項:
    研發數位內容流通所需之數位版權管理(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DRM) 技術,包括手機端DRM Client及伺服端DRM Server系統技術,以及數位版權管理應用所需的版權授權管理(Content Management License Administrator,CMLA)運作模式與服務平台技術等項目。
  2. 行動交易安全技術子項:
    研發以手機內 USIM卡為基礎(USIM-based)的行動交易安全技術,包括USIM手機行動安全平台、USIM OTA遠端管理伺服系統、以及USIM行動交易與付款安全系統等技術項目。
重點研發方向

● USIM手機行動安全平台技術,提供手機及USIM上安全應用系統所需的運作環境。

● 符合 OMA DRM 2.0標準的伺服端數位內容版權管理核心技術(OMA DRM 2.0 server)。

  
     

預期研究成果
  • 數位版權管理伺服系統
  • USIM手機行動安全平台系統
預期效益
  • 在 數位版權保護方面,完成安全等級較高的數位版權保護技術( OMA DRM 2.0),將可有效提升數位內容提供者(CP)釋出數位內容,並提供行動下載服務的誘因;OMA DRM 2.0提供較多樣化的應用情境與服務,能活絡行動服務的營運模式;使用者亦可依據不同的採購需求與意願,選擇購買不同價格的數位內容,並藉由DRM的散佈 管理機制,有限管理數位內容的流通;DRM的Superdistribution散佈機制,乃善用人際間的互信關係,能達到進行最有效的行銷,進而降低數 位內容的廣告開支。
  • 提供數位內容與版權管理的關鍵技術與應用服務平台解決方案,維護數位內容的合法使用與市場秩序,促進行動數位內容服務產業快速發展;數位內容的豐富化,才能為電信產業帶來語音服務之外,附加價值更高的數據服務。
  • 提供以 USIM手機為基礎的安全應用平台,充份利用行動網路環境中已具備的IC卡與行動手機等具備高安全特色的設備條件,提供行動應用安全保護功能,解決過去Internet及PC環境中IC卡及讀卡設備不足的安全應用困境,大幅提升行動應用的安全性。
  • 提供以 USIM手機為基礎的安全應用平台,使得各種應用系統可很容易的使用USIM進行安全保護,且使用者可容易的選擇及啟用所要的應用,解決過去SIM卡應用 系統開發與佈建(Deployment)的困難,以及使用者應用導入時需更換或更新SIM卡的問題,可促進安全性行動應用的快速發展。
  • 提供行動交易安全技術與解決方案,確保行動應用的安全性,降低使用者的安全疑慮,促進及 M-Taiwan的與行動應用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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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數位內容音樂應用發展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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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權的方式取代出售媒體物件,而使得媒體的使用更符合實際需求,. 也更能配合有效合理的數位版權管理的理念。 OMA DRM 在實作上除了遵循一般DRM 的施作原則,也同時考 ...
www.communications.org.tw/_attfiles/5BSM15182PZ1MPRHJQ8C3Q93F/行動數位內容音樂應用發展現況.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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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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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提出一個改進數位權利管理機制,在我們提出的數位權利管理架構 ..... 在開放行動通訊聯盟(Open Mobile Alliance,OMA) DRM v1.0 中定義了. 四個DRM 傳送的方式。 ...
ethesys.lib.p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URN=etd-0724106-152302&filename=etd-0724106-152302.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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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PowerPoint - Mobile Media Service-960412-final.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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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中的認証、數字版權管理(DRM)、計費等特有的問題。 .... 據及訊息服務之單一與標準化架構。 IMS將成為行動多媒體服務的主流,因為它完全可以滿 ...
joung.im.ntu.edu.tw/teaching/EMBADIS/2007EMBA/reports/MobileMediaService-960412-final.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http://www.mmcclub.com.tw/viewthread.php?action=printable&tid=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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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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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3 OMA DRM v2.0 之功能架構圖. .... 表2-1 現行DRM 技術所提供 服務之比較表. .... 電子資料庫:除主要針對主題或服務重點收錄大量資料外,尚須具備協助消 ...
libetd.sh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URN=etd-0717106-095421&filename=etd-0717106-095421.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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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960815-95\246~\263q\260T\266\307\274\275\301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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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匯流發展,各類創新技術與新興服務亦不斷挑戰既有的監理 架構與法規,. 本會為能適時掌握創新技術及服務...... 開發完成OMA DRM 2.0 數位版權管理伺服系統,提供 ...
www.ncc.gov.tw/chinese/files/07081/669_070817_1.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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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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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耐心指導、適時激勵、能收撥雲見日之效的觀念啟迪與研究架構之建立,使得 ...... 歐元之間;在DRM 的採用上,雖然 服務業者傾向使用共通性標準,但由於OMA 2.0 ...
etd.lib.nsysu.edu.tw/ETD-db/ETD-search/getfile?URN=etd-0626106-133621&filename=etd-0626106-133621.pdf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www.soljet.com.tw

DRM-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Client 數位播放管理,因應多媒體時代來臨,各種 ... 皆會面臨到IPR智財權的問題;所以經由OMA制訂DRM 共通標準作為管理媒介,在檔案/ ...
www.soljet.com.tw/drm.htm - 3k - 頁庫存檔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華梵大學資訊管理學系95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中文) 行動商務 開課班級 碩士在職專班資管組
              (英文) Mobile Commerce    
    學分數:3 選修 課程代碼:451044095
    授課教師:陳俊德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課程概述與目標:M-commerce (mobile-commerce) refers to e-commerce activities carried out via a mobile terminal such as a phone or PDA. M-commerce applications for both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are expected to grow considerably over the next few years. Mobile Commerce: Technology, Theory and Applications addresses issues pertaining to the development, deployment, and use of these applications. The objective of this book is to provide a single source of up-to-date information about mobile commerce including the technology (hardware and software) involved, research on the expected impact of this technology on businesses and consumers, and case studies describing state-of-the-art m-commerce applications and lessons learned.  
    教科書 1. Mobile Commerce:Technology, Theory and Applications Brian E. Mennecke , Troy J. Strader; Iowa State University, USA  and Drake University,  ISBN: 1-59140-044-9 

    2.行動電子商務安全(The Security of Mobile E-Commerce)主編:雷欽龍 教授、范俊逸 教授出版機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3.Mobile Commerce: Technologies, Services and Business Models, Norman Sadeh, Wiley, March 2002

    課程大綱 分配時數 備註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講授 示範 習作 其他1
    SECTION I: MOBILE COMMERCE

    SECURITY

    1. Mobile Communication 
    § Overview of basic mobile communication principles

    § Overview of 2G, 2.5G and 3G technologies

    § Bluetooth and IEEE802.11

    § A first look at mobile operators and their business models today and tomorrow

    2        
     
    1.  無線通訊協定
    § 蜂巢式行動電話通訊協定

    § 無線區域網路通訊協定

    § 無線通訊面臨的威脅及解決之道

    2        
     
     
    第五章 The mobile Internet

    § Challenges in adapting TCP/IP to the demands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 GPRS and mobile IP

    2        
     
      第六章  The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and Beyond 

      § WAP precursors (HDML, Web clipping, etc.)

    § The two WAP2.0 protocols stacks

    § The role of Java

    2        
      第七章  Mobile Security and Payment  

    § GSM/GPRS/UMTS SIM-based security

    § WAP security: WIM, WTLS/TLS, WML Script Sign Text()

    § Mobile Payment solutions today

      o Operator-based micro-billing solutions (e.g. Cingular DirectBill or i-Mode)

      o Bank-led initiatives (e.g. EMPS, Paiement CB sur Mobile)

      o Collaborative initiatives (e.g. Mobipay)

      o Other (e.g. PayDirect!)

      o Risk management

      o Business models

    § Overview of ongoing mobile payment standardization initiatives (e.g. MeT, Mobey, Mobile Payment Forum, etc.)

    2        
     
    1. 行動付款機制
    § 行動銀行系統簡介

    § 行動付款基本流程

    § 帳戶式行動支付系統

    § 日本NTT 電子錢系統

    § 非現金線上安全之電子付款交易機制

    2        
     
      第九章  m-Commerce Application Design & Usability and Privacy Issues 

    § Designing Mobile Information Services

    § 3GPP OSA and MexE

    § CC/PP

    § Rethinking Web service design

    § VoiceXML

    2        
     
      第十章  m-Commerce Services and Business Models (Security and Privacy view)

    § Mobile Portals

    § Mobile Infotainment Services

    § Mobile Ticketing

    § Mobile Banking

    § Mobile Advertising

    § Mobile e-Tailing

    § Mobilizing enterprise applications

    2        
     
      第十一章 Personalized and Location-Sensitive Services & Associated Business Models (Security and Privacy view)

    § m-Commerce personalization today

    § Location-sensitive services and business models

    2        
     
      第十二章 行動內容保護與行動著作(MDRM Mobile Content Protection and DRM 

    O2Vodafone Orange T-Mobile 等主要企業開始提供行動電話的音樂下載服務,這項服務主要是基於行動 DRM 技術。另外行動產業確立了獨自的 OMA DRM 2.0 規格,因此一般認為主要製造商的終端全部都會搭載這項功能。 說明提供基於 OMA DRM 1.0/2.0 的行動 DRM 解決方案;以 DRM 技術為基礎的音樂下載的主要廠商的個案分析;探討數位內容傳輸的證照及規格標準等。

    2        
      第十三章 行動內容保護與 DRM

    § DRM 的概要

    § 行動內容保護的必要性

    § 行動 DRM 系統

      § 研究課題 (相互運用性, 超流通, 與其他平臺的整合 , 安全性與檔案共有, DRM 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2        
      第十四章 行動商務安全交易平臺與標準化

      § 針對數位媒體的商業取向 DRM 平臺

      § 權力表現語言(REL (ODRL, XrML , ISO 規格)

      § 行動DRM 標準化主導權 (OMA, CMLA)

    § 專用行動 DRM 平臺

    2        
      第十五章 OMA 下載與 DRM

    § OMA 下載架構

    § OMA 公開程式

    § OMA DRM 2.0 Enabler Release

    § 相互運用性

    § 未來開發的方向性

    2        
      第十六章 行動商務價值鏈與安全標準

    § 內容提供商

    § 營運商

    § IT 企業

    § 終端製造商與無線廠商

    § 行動 DRM 解決廠商

    § 內容提供平臺廠商 

    § 硬軟體廠商

    § 服務提供商

    2        
     
     
    第十七章 個案分析

      §  娛樂內容 (Bell Mobility, Swisscom Mobile, TeliaSonera , Vodafone, etc )

    §  互動電視

      § 行動音樂下載服務 (O2 Music , Vodafone D2 Mobile Music, T-Mobile Ear Phones, Orange Music Player, KDDI 所提供的服務)

    §  PC 的音樂內容

    2        
      第十八章 Future m-Commerce Services and Business Models (Security and Privacy view)

    § Service Discovery, Description, and Composition (e.g. UDDI, WSDL, etc.)

    § The Semantic Web

    § Context-aware m-Commerce services

    § The role of intelligent agents

    § Future business models

    2        
      第十九章行動商務與資訊安全管理

    § 行動商務資訊安全系統政策

    § 導入評估與規劃

    § 風險評鑑與風險管理

    § 資訊安全系統實施的理論模式

      與關鍵成功因素

    2        
    SECTION II: MOBILE COMMERCE TECHNOLOGY 1. Chapter I

    NTT DoCoMo's i-mode: Developing Win-Win Relationships for Mobile Commerce

    David J. MacDonald, Strategic Alliances, i-mode, Japan

    2        
      1. Chapter II.

    Wireless Devices for Mobile Commerce: User Interface Design and Usability

    Peter Tarasewich,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USA

    2        
      1. Chapter III.

    Location Based Services: Locating the Money

    Kirk Mitchell and Mark Whitmore,   Webraska Mobile Technologies, Australia

    2        
      1 Chapter IV.

    Towards a Classification Framework for Mobile Location Based Services 

    George M.  Giaglis, University of the Aegean, Greece Panos Kourouthanassis and Argirios Tsamakos, 

    Athens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Greece.

    2        
     
    1. Chapter V.
    Wireless Personal and  Local Area Networks

    Thomas G. Zimmerman, IBM Almaden Research Center, USA

    2        
      1. Chapter VI.

    The Impact of Technology Advances on Strategy Formulation in Mobile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Ioanna D. Constantiou and George C. Polyzos, Athens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Greece

    2        
    SECTION III:

    MOBILE COMMERCE THEORY AND RESEARCH

    1. Chapter VII.

    The Ecology of Mobile Commerce: Charting a Course for Success Using Value Chain Analysis

    Andreas Rke, PRTM, UKAnand Iyer and Greg Chiasson, PRTM,USA

    2        
      1. Chapter VIII.

    The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Strategic Implications for Wireless Internet Services

    Stuart J. Barnes, 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New Zealand

    2        
      1. Chapter IX.

    Mobile Business Services: A Strategic Perspective

    Jukka Alanen, McKinsey & Company,

    Finland  Erkko Autio, Helsink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Finland

    2        
      1. Chapter X.

    Mobile Portals: The Development of M-Commerce Gateways

    Irvine Clarke, III, and Theresa B. Flaherty, James Madison University, USA

    2        
      1. Chapter XI.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Adoption of Mobile Gaming Services

    Mirella Kleijnen and Ko de Ruyter, Maastricht University, The Netherlands Martin G. M. Wetzels, Technical University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

    2        
      1. Chapter XII.

    Mobile Data Technologies and Small Business Adoption and Diffusion: An Empirical Study of Barriers and Facilitators

    Jeanette Van Akkeren and Debra Harker, University of the Sunshine Coast, Australia

    2        
      1. Chapter XIII.

    We Know Where You Are: The Ethics of LBS Advertising

    Patricia J. O'Connor, Queens College-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USA Susan H. Godar, William Paterson University, USA

    2        
    SECTION IV: MOBILE COMMERCE CASES AND APPLICATIONS 1. Chapter XIV.

    A Perspective on M-Commerce

    Mark S. Lee, Coca-Cola North America, USA.

    2        
      1. Chapter XV.

    Location-Based Services: Criteria for Adoption and Solution Deployment

    Joe Astroth, Autodesk Location Services, USA

    2        
     
     
     
    1. Chapter XVI.

    M-Commerce in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Making a Case for Strategic Partnerships

    Mark Schrauben and Rick Solak, EDS, USA Mohan Tanniru, Oakland University, USA

    2        
      1. Chapter XVII.

    Case Study: The Role of Mobile Advertising in Building a Brand  Minna Pura, Eera Finland Oy, Finland

    2        
      1. Chapter XVIII. Wireless in the Classroom and Beyond

    Jay Dominick, Wake Forest University, USA

    2        
    SECTION V: MOBILE COMMERCE

    CASES STUDY

    參考論文          
     
      1. 行動商務之顧客價值研究-方法目的鏈模式
             
     
      2. 影響醫院接受行動護理站因素之研究--以南部某區域教學醫院為例
             
      3. 行動商務有效市場區隔之研究          
     
      4. 以橢圓曲線密碼學為基礎之行動商務安全支付協定
             
      5. Web Services 在行動商務上的研究          
     
      6. 企業導入數位助理派工系統對組織效益之影響-以某電信公司為例
             
     
      7. 影響顧客採用行動通信3G系統意願之關鍵因素分析
             
     
      8. 行動環境下之使用者行為樣式研究—以二維度序列型樣進行探勘
             
      9. 個人化行動廣告推薦機制之研究          
     
      10. 行動定位服務產品經營關鍵成功因素之研究—以某電子地圖廠商為例
             
     
      11. 科技準備性與服務便利性對行動商務使用行為之研究-以第三代行

        動服務為例

             
     
      12. 建立附加於定址化服務之動態使用者查詢系統
             
     
      13. 網路經濟時代下企業對導入網路電話系統之可接受度與滿意度研究
             
     
      14. 利用資料探勘改善代理伺服器預先擷取效率之研究
             
     
      15.WLAN為架構之行動付款機制研究
             
     
      16. 影響壽險業務員採用行動壽險業務系統因素之研究
             
     
      17. 企業導入行動化之採用因素、應用功能與績效相關性之研究
             
     
      18. 導入Web Services技術建置行動商務平台之研究
             
     
      19.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消費者接受行動商務的行為意圖
             
     
      20. 台灣地區電子產業導入行動化決策因素之研究
             
      21. 行動商務成功模式之建構與驗證          
    教學要點概述2

    總共19個主題 每週討論一個主題

    包括行動商務技術 管理議題之探討和未來行動商務模式發展

    平時出席跟上課情形 30%

    期中報告 看近期碩博士論文或國內外研討會期刊論文寫一份報告 30%

    期末報告 提出你對行動商務可能研究議題以投影片報告方式繳交 30%

    若能完成研究報告 10

    若能投稿被接受   10

    學期總成績最高為95 最低分 80  (未達水準者70分以下 )

註:1. 其他欄包含參訪、專題演講等活動。

    2. 教學要點請填寫教材編選、教學方法、評量方法、教學資源、教學相關配合事項等。

    3. 開課單位欄內,請刪除不要的單位,大學部請用一、二、三、四加入年級。

    4. /選修欄內,請刪除不要的字。



行動設備中的可移除式媒體/DRM設計挑戰. - 下午 12:28

SecureMMC 2.0版提供了一種機制,允許在OMA DRM方案下,將內容和播放內容的權限對象安全地從手持設備上移到SecureMMC。SecureMMC上的被保護內容可以在任何 OMA DRM相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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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版權管理(DRM)技術廠商各據一方- 青衿- Yahoo!奇摩部落格

目前,國際上針對移動DRM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其中, OMA制定的移動DRM標準得到了廣泛的支持和認同。2005年6月14日,OMA公佈了最新的OMA DRM V2.0,制定了基於PKI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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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訊元件雜誌- 技術前瞻- 視訊編碼技術標準不一DRM落實路迢迢

另外在無線工業上,OMA是無線工業在互連與標準制定方面一個非常重要的成員,他們與前述團體不同的地方在於,其乃基於ODRL的基礎。不過OMA DRM有許多分頭標準,許多無線 ...
www.2cm.com.tw/technologyshow_view.asp?sn=0707190028 - 37k - 頁庫存檔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dgar的部落格投機者之家 ::PIXNET 痞客邦::

SafeNet的OMA DRM Server Toolkit提供了一个标准的DRM方式,能够使Motricity 为 ... SafeNet的OMA DRM Server Toolkit是一个快速、灵活和可扩展的服务器端DRM软件开发 ...
blog.pixnet.net/Edgar0703/category/58436 - 41k - 頁庫存檔 - 類似網頁 - 加入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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