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7

新加坡•流落峇淡島10年乘舢舨回獅城•男子登陸白礁坐牢6週

新加坡•流落峇淡島10年乘舢舨回獅城•男子登陸白礁坐牢6週

(新加坡)自稱身份證件遺失回不了,長期"流落"印尼並娶妻生子的一名新加坡男子,10年後決定以不尋常的途徑回國,坐舢舨到白礁(Pedra Branca)登陸,結果被捕,昨天在法庭承認違例入境後被判坐牢6個星期。

39歲的被告李羅傑面對兩項控狀,第一項指白礁並非移民法令規定的法定登陸處或法定入境處,而他卻不是因為意外事故所逼,或其他合理的理由而登陸白礁,觸犯了移民法令條文。

第二項控狀則指被告擅闖被列為保護區的白礁,他並未獲得海事及港務管理局發出的通行證或准證,或得到授權值勤人員批准,便登陸白礁,觸犯保護區和保護地法令條文。

控方只以第一項控狀提控被告,另一項交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1998年到峇淡島消遣、賭博,後來因不見了護照、個人證件和財物等,結果長期逗留在印尼。他過後搬到民丹的丹戎烏邦(Tanjong Uban),還與當地女子結婚。妻子去年5離開他,他倍感寂寞,想回新加坡,但因沒有護照,於是想通過非法途徑進入新加坡。

他在丹戎烏邦找到漁夫,付給對方15萬印尼盾(約54令吉),用摩托舢舨把他載到白礁。被告知道白礁屬於新加坡,在那裡登陸會被當局遣送回新加坡。

被告的代表律師陳子佳代他求情說,被告在1998年與朋友到峇淡,結果被對方所騙,還不見了護照、身份證等。他嘗試向當地人求助,卻沒有用,於是找妹妹幫忙,申請到有關文件,證明自己是新加坡公民。他在丹戎烏邦生活年,在那裡成家,但因收入不穩定,妻子後來帶著兒子離他而去。

付漁夫54令吉載到白礁

被告覺得留在印尼不是辦法,決定回國。他當時只有15萬印尼盾,無法機票飛回國。他在丹戎烏邦期間聽漁夫說曾在白礁海域附近迷,而被新加坡海岸衛隊人員解救。他決定冒險找漁夫把他載到白礁附近。

今年2月5日,被告乘一名漁夫的舢舨前往白礁,當時天氣惡劣、海浪。據他說,途中沒有看到軍艇或海岸衛隊人員。被告是在當天下午1時登陸白礁後被捕。

被告事發時無業,目前任職驗光師,但因工作所需,要在11月參加鑒定測試,要求法官讓他延後至11月30日才入獄服刑。

不過,主控官韓明光副檢察司質疑被告是否有必要在這個時期參加測試。陳子佳律師表示,如果不在11月中參加測試,就得等到明年才能參加,這可能影響被告日後的生計。

被告昨天在妹妹兼擔保人陪同下出庭,謝偉傑法官在得到擔保人的保證後,允許被告在下月21日開始服刑,但保釋金從5千新元增至1萬新元。

面積相當於一個足球場大的白礁,距離新加坡樟宜岸外以東約40公里。新加坡在過去160年一直都在沒有任何國家反對的情況下,對它行使主權及負責管理島上的燈塔。不過,馬來西亞卻在1979年開始索討這個礁島的主權。兩國外交部長在2003年2月簽署特別協定,同意把白礁主權執提交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仲裁。今年5月23日,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判新加坡保有白礁主權。(人名譯音)

星洲日報╱國際•2008.10.07

http://www.sinchew.com.my/node/84898?t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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