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7

台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為中低收入者

台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為中低收入者

張志誠報導 2008/06/26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在台北生活工作的人,如果你的月收入低於5萬元的話,那恭喜你,你在台北屬於低收入戶一族。不過北中南城市的標準不一,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台北市個人月收入49,532元以下,屬於後段班,中市、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478,都是中低收入一族。

  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中間值的金額,大致落在49,532元,收入高低也以此為分野,可區分成前50%、後50%。

   也就是說,居住在台北市的人,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532元以下,就是落在後50%的一群,屬於收入的後段班。至於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嘉義市、 新竹市,台南市、鳳山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還是後50%的分界點,落在37,478元。至於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個人月收入超過 22,750,就屬於前段班。

  這個標準,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今年,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

  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一個上班工作的人,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營建署人員說,採取收入限制,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

  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

  至於台中市高雄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

http://media.career.com.tw/epaper/enews/center_news.asp?no3=3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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