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5

色狼教授被判刑 暨大不解聘

中國時報 2008.04.15 
色狼教授被判刑 暨大不解聘
林倖妃╱台北報導

 ▲暨南大學副教授李文志。(本報資料照片)

     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李文志猥褻女學生案,板橋地方法院一審以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罪判刑一年二個月,校方卻同意李文志「自請停聘」。現代婦女基金會昨天炮轟暨大掩耳盜鈴,此舉保留了李文志回校復職的可能,也可能讓他流竄到其他學校繼續施魔手。

     現代婦女基金會要求暨南大學應盡速召開校教評會,將加害教師依法懲處解聘,讓他再也無法任教職。教育部也要負起監督責任,對校方的推託行為提出嚴厲糾正並追究責任。

     九十五年遭控訴 隔年回校任教

     該基金會執行長張錦麗表示,暨大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李文志在民國九十五年,陸續對他指導的研究生伸出「魔爪」十餘次,受害女學生在忍無可忍下出面控訴他的不當行為,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停聘李文志六個月。

     張錦麗指出,不料暨大公行系系教評會竟在九十六年一月,不顧李文志已遭板橋地檢署以強制猥褻罪起訴的事實,讓他回校任教。婦女基金會獲知後,不斷向校方抗議,要求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召開院教評會、校教評會重新檢討,都未獲回應。

     判刑一年二月 自請停聘獲淮

     直到今年三月,李文志被板橋地方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刑一年二個月,他才向校方提出「自請停聘」,校方竟然同意。張錦麗說,停聘代表李文志未來可能復職,或到其他學校任教,暨大根本枉顧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漠視同學的人權和受教權。

     協助受害女學生訴訟律師賴芳玉也說,該案一審時,法官認定李文志確有十次強制猥褻犯行,過去她處理過的案件有些情節比此案輕微,老師都立即遭解聘,暨大身為國立大學,對學生的保障竟如此輕忽。

     婦團痛批校方不公 教部失職

     警察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葉毓蘭痛責,暨大的反應充分彰顯學校的通病,受害學生向學校揭發後,受到種種不公平對待,顯示校內還是以老師為重,不願積極協助學生;校方決定「停聘」,更令人懷疑只是為躲避風頭。另方面,教育部未對素有「色狼」名聲的老師監督追蹤,「縱狼歸山」會讓更多人受害。



中國時報 2008.04.15 
教部二度指違法 暨大不甩
韓國棟、沈揮勝╱綜合報導

     教育部人事處專員陳家士表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李姓教師性騷擾女學生案,李姓老師遭檢察官起訴,但校方並未處置;教育部去年八月、十二月兩度發函告知暨大,「復聘」李姓老師是違法的,但校方均置之不理。

     陳家士說,李姓老師性騷擾案的處分權在學校教育部只能發函要求校方處理。校方如果執意不處理,人事處只能「繼續要求」校方檢討,並請高教司列入發給學校補助款考量。

     陳家士說,暨大終於決定本周三(十六日)召開校教評會討論此案,無論是做出解聘、不續聘或停聘處分,都是學校的權限,原則上,只要符合行政程序,教育部尊重校方的處分。

     陳家士也說,這類案件,「社會的觀點」多半會要求學校做出解聘的處分。如果學校教評會做出解聘或不續聘處分,教育部將通報全國各校,此後應該沒有學校會聘用這名老師。

     暨大校方解釋,公共行政系的系級和所級教評會已決議,將無限期停聘,一直到司法判決確認後再議。

     暨大秘書室表示,一審和李文志申請復聘的時間接近純屬巧合。校內三級評定時程原即排定明天舉行校教評會,沒想到一審判決時間點比原預期延後,才會造成誤會。

     依秘書室了解,李文志應會提出上訴,目前學校確定,定讞前不會復聘。換言之,李文志在判刑確定前,不會再回校任教。但判決結果無法預期,未來學校再召開教評會時,將以最終判決結果為依據。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41500398,00.html



中國時報 2008.04.15 
一人一信 助受害學生走出陰影 事發二年 受害女生仍恐懼
林倖妃╱台北報導

     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副教授李文志強制猥褻女學生,事發至今將近二年,女學生仍無法走出陰影而長期失眠,須仰賴藥物才能入睡。現代婦女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愛的鼓勵」行動,希望暨大師生和各界上網為她加油打氣。

「一人一信、愛的鼓勵」行動,網址為http://tw.myblog.yahoo.com/mwf38mwf38。

     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部主任李仰欽表示,受害女學生被老師強制猥褻十餘次不敢聲張,和校園內師生間權力差距過大有關,尤其指導教授手握研究生的生殺大權,只要老師有「意見」,學生很可能多年的研究成果全泡湯,甚至一切要從頭開始,她才會忍氣吞聲。

     李仰欽說,當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氣,願意出面指控老師惡行時,校方不但未予協助,還不斷質疑受害學生,令她身心受創。目前距事發已有兩年,她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長期失眠,必須靠藥物才能入眠,還合併有情緒低落、焦慮等身心症症狀,但加害的老師還理直氣壯繼續教書。

     受害學生原本昨天願意「出聲」,因家長怕她在過程中崩潰、無法承受,最後作罷。

     受害學生的律師賴芳玉說,受害人承受的痛苦,非外人所能想像,她曾多次在深夜接到該名學生的母親打來求救電話,怕孩子做出傻事;在各方壓力下,孩子連自己未來的人生該往哪裡走都不知道。

     現代婦女基金會推出「一人一信、愛的鼓勵」行動,希望暨大師長和同學、家長或關心校園安全的民眾都能上網留言,以實際行動支持受害學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4150039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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