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的冬天很冷。 冷冽寒風掃過大街,市長發布公告,氣象新聞也以嚴肅的口吻報導「嚴重氣候危機」的警訊,提醒民眾盡量不要外出,只有不折不扣的呆子才會不戴帽子與手套在街上遊蕩。但這正是最近某個晚上我的親身經歷。我只穿著夾克,帶著一支牙刷與手機就開始流浪。要流浪到何時……嗯,我也不確定。 當時我與潔西卡大吵了一架,事發原因是對奧林匹克花式溜冰有不同的意見。 那天晚上我大約九點回到家,手腕因為一整天長時間卻不太順利的寫作而酸痛不已,因此我一心只想放鬆,好好欣賞二○○六年冬季奧運雙人組比賽的參賽者摔個四腳朝天。我知道男人通常不愛看雙人溜冰,但沒辦法,我就是熱在其中,畢竟我母親一向愛看,而我從幼年起的一些快樂回憶都與我和她一起觀賞托薇爾與狄恩打敗蘇維埃選手有關(關於這一點,佛洛伊德學說擁護者的讀者群請逕自討論)。 所以我打開電視,按下暫停鍵──我們家的是數位電視──畫面就停在一個女生劈開雙腿,露出超短裙子下的紅色底褲,剛好這時潔西卡從臥室走出來。 「所以你今晚要欣賞的是女孩子的裙底風光?」她說。 我無法形容這句話有多令我火大。我覺得這是對我的遙控器控制權的挑釁,聽起來很蠢(即使現在我依然這麼覺得),但我當時真的火冒三丈。我知道自己違反重要的同居守則,也就是,如果她想爭論某件蠢事──例如我被說成迷戀美國花式溜冰選手──就算會引發全球性的核武戰爭,也要讓她暢所欲言。然而,地獄的烈火也比不上男人的自尊陷入危機之際還可怕。 因此,為了一些現在聽起來或許很蠢的理由──對我與花式溜冰的錯誤指控,以及轉台權利屬於誰──我抓起外套,將牙刷放進口袋,咕噥著「妳不要以為這裡是戲院,因為它不是」之類的話,然後就丟下她離開。才出門口三步左右,我就開始後悔,但我不想認輸,不想打退堂鼓,只好硬著頭皮繼續走,不停地走。我的雙腳冰冷僵硬,耳朵彷彿快掉下來,但我堅信失去四肢總比失去尊嚴好,於是我一直沒停下。 現在,妳大概能多少瞭解男人的天性了吧! �男人是傻瓜 說到吵架,男人給人的印象向來比較粗暴、比較愛咒罵,個性也較強硬,其實不然。如果去掉相反的兩個極端──喜歡咒罵的男人與對衝突冷漠的男人──妳會發現剩下的大多數男人遇到衝突時,會傾向自我封閉。 仔細想想,我們週遭一定都會有個男人與一個絮絮叨叨、滔滔不絕的女人交往或結婚,而且大多時候,這個男人並不像艾克•透納,而是杜斯妥也夫斯基小說裡的官僚人物。他不會一被質疑就挺身奮戰,不會上演吵架後再復合的戲碼,相反地,他害羞內向、堅忍寡欲,與其引發另一波衝突,他寧願沉默。 ��人都有脾氣 回想起來,當時我會走出大門是因為我氣瘋了,我知道自己無法吵得心平氣和,更無法吵贏。我被自己的暴跳如雷嚇到,發現自己徹底失控,而不是因為我的個性原本就很強硬。假如要刺青,我應該不會選擇像騙子作家詹姆士•弗雷所刺的「╳你╳的,去死吧」,而是刺「對不起,請別踩我的腳,我好怕」之類的文字。 我要說的重點是,就算是再溫文儒雅的紳士也會有火山爆發的一天,也會有腎上腺素急速上升、呼吸急促、心臟快速跳動、進而失控的時候。這就是在一些如何維繫婚姻的調查中,「避免衝突」會在男人的答案裡名列前茅的原因,同時也是男人萬分感激那些不會會一而再、再而三讓他陷入「爭吵或逃至寒冷戶外」模式的女人的理由。事實上,當兩個男人聚在一起,其中一位正在說明自己為何會真心喜歡一個女人時,其開頭通常是:「她很隨和,人很好……」 但這當中的寓意不只如此。 我們先來探討科學家認為男人在面臨衝突時容易激動的原因。這項解釋源自於五萬年前的史前生活。 �憤怒的演化 想像有兩位石器時代的穴居男性。 他們不是那種探索頻道找來非演藝工會成員的演員所飾演的全身毛茸茸、說話嗯嗯啊啊的傻瓜,他們就與現代男性沒什麼兩樣,唯一的差別就是,他們是住在土地貧瘠的星球上、平均壽命三十二歲的掠奪者。這就是遠古人類的生活樣貌。 現在我們假設其中一位心思細膩、不會對小事大發雷霆、個性冷靜、細心體貼,永遠不會失控,他是著名兩性作家約翰•葛瑞博士。另一位則是拳王泰森,只要有人與他目光接觸過久,他就會露出勞勃•狄尼洛在電影《計程車司機》的抓狂表情,然後說:「看什麼看?我可是這裡唯一還站著的人……」 現在,假如拳王泰森與葛雷博士產生衝突,結果會如何?在那個連小傷口都會導致死亡的年代,脾氣較暴戾的一方很可能攻擊脾氣較溫和的一方,如此才有機會接近女性並與之交歡,將自己的基因遺傳到下一代。男性在發生衝突時,突然大發雷霆、變得暴力的天性,讓他們從遠古時代起便在物競天擇的生存競爭中處於優勢。就像喜歡富含糖分、鹽分與脂肪的食物般,直到今天,人們仍然喜歡與有魅力或有權勢的人做愛。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