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線上/專欄作者陳順吉
一 、台灣進入年金化社會
十月份的台灣有個重要的變革影響到每個人,那就是國民年金已於10月實施,而勞保年金將於明年元旦上路。在國民年金、勞保年金實施後,台灣正式進入「年金化社會」,任何人、不管是包含在何種職業別與社會狀況,都會被涵蓋在公教退休金、勞保年金、農保年金與國民年金之內。台灣的社會保險體系將更往前進步。
為什麼會有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是因為除軍公教體系退休後可享有豐厚的月退俸之外,一般民眾在退休後的退休金已不足以保障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內政部統計,九十六年度勞工退休後平均僅可支領107萬元勞保退休金,但是從退休後至身故的平均壽命卻不斷延長達22年(以六十歲退休為準),因此平均一年只能花費不到五萬元。若以每月花費2萬元生活開銷而言,則勞保退休金僅能支付不到六年的退休生活!(註一)而根據新制,勞保年金的設計將讓勞工在退休後每個月最高可領取兩萬多元的年金(以工作年資與最高投保薪資為計算標準),一直到身故。雖比較公務人員替代率動輒五、六萬元以上月退俸低,但也算是讓勞工可以比較從容面對退休生活的一種保障。
二 、有年金總比沒有年金好 而國民年金的設計更是為了補齊公教退休金、勞保年金、農保年金……..等保障之外的人無法享有保障的缺口。有些人因為失業、殘疾…..等因素,導致無法就業到退休,這群人無法享有退休後的基本保障,因此透過國民年金方式將可每月領有固定的錢,金額雖然不多,但至少可以略為幫助這些原本就處於弱勢的族群。
當然若與軍公教族群的月退俸的實施辦法相比,勞保年金的實施仍有許多令人替勞工感到不公平之處,也看出政府長期以來輕勞工重軍公教族群的明顯事實,但無論如何,「有年金總比沒有年金好」,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的開辦,讓所有人在退休後都能享有一定的年金保障。
三 、年金無法提供充分保障 雖是如此,但若我們從保障是否足夠的觀點去分析(勞保年金最高可達兩萬多元、國民年金則比勞保年金更少)說明了兩件事情:
1. 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對保險不夠的人而言,有雪中送炭的保障效果。
2. 但單純以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勢必無法滿足一個人退休後的全部生活支出。
四 、高所得者的透過保險所擁有的保障額度也較高 因此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無法被視為是令人完全安心的保障,人生還是需要規劃其他保險理財內容來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但是令人憂心的是從東方線上2008年版E-ICP東方消費者行銷資料庫,可看出收入高低與保險比例、保險金額都成正比。
例如若以40-64歲將要逐漸接近退休年齡、必須要開始規劃保險的族群為例,在「目前有沒有投保人壽保險」上,收入高低與投保比例如下:
10,000元以下(60%)、10,001-20,000元(74.6%)、20,001-30,000元(86.3%)、30,001-40,000元(84%)、40,001-50,000元(81.5%)、50,001-60,000元(94%)、60,001元以上(87.5%)。
由以上數字可看出收入越高、投保人壽保險的比例也越高。
若以「個人收入與個人壽險保險額度交叉分析」來看(如圖一),可以發現個人收入越高者,投保的保險額度越高,也表示未來退休後的保險程度也較高、較全面。
五 、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的意義 從以上分析得知,勞保年金、國民年金的實施,對民眾來說可獲得基本保障,尤其是對較低所得、本身沒有足額保險的人而言,這些保障可說是「救命錢」。但是若要提供足夠的生活保障,尚需透過其他保險方能滿足。
但是我們從E-ICP發現收入越高者自行保險的比例與額度均較收入較低者高,而且收入高者的勞保年金也高(因為所得高、投保薪資也高、勞保年金月領額也高),因此呈現出收入高者具有雙高特性(自行投保的保障額度高、勞保年金也高)、與收入低者的雙低特性(自行投保的保障額度低、勞保年金也低)。
因此,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是提供多一種保障,但無法提供充分的保障,這層意涵對所得低者尤其鮮明,也體現出來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險在存在意義上最大的分別。
註一:「勞保年金 優於ㄧ次金的退休保障」,官大�,今週刊,理財贏家系列三,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出刊,頁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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