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3 11:01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2008年10月13日專電)在國際間對主權財富基金存有疑慮情況下,由新加坡等擁有主權基金的23國已於11日遞交24條主權基金準則給國際貨幣基金(IMF),希望消除對主權基金投資的政治疑慮。
新加坡「海峽時報」今天發自華盛頓的報導指出,這24條準則目的是讓外界了解,主權基金擁有透明的管理,且是長期投資者,有助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
由於近年來中國、俄羅斯、中東許多國家紛紛仿效新加坡成立主權財富基金,但也仿效新加坡不公開主權基金的投資和財務資訊,引發美國和歐洲國家的疑慮,擔心主權基金被用來收購他國重要戰略資產,因而要求應制定主權基金的遵守準則。
因此,包括新加坡、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科威特、卡達、中國、俄羅斯和美國等二十四個國家組成的國際工作小組,經過五個月的研議,擬定二十四條被稱為主權基金「普遍可接受原則和做法(GAPP)」的準則。
這二十四條準則,包括法律框架、體制框架和投資與風險管理框架三大部分。
法律框架包括資訊來源和如何使用主權基金;體制框架則是有關主權基金的營運管理結構和分層負責的進程;而風險管理框架則規範主權基金如何管理風險和如何做出投資決定等,尤其是投資不能是來自政府的決策與資訊。
擔任這個二十四國國際工作小組主席的阿布達比投資局局長蘇威迪表示,這二十四條準則最重要的就是要釐清任何有關主權基金的混淆議題。
新加坡由於擁有淡馬錫控股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兩個主權基金,因此也由財政部部長尚達曼參與這個小組。
尚達曼指出,這二十四條準則是值得信賴且具有意義的里程碑,新加坡政府將全力支持這二十四條準則,淡馬錫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並將遵守這些準則。
對於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等主權基金,長期以來財務收支和投資資訊不透明引人詬病與疑慮,尚達曼強調,這次討論制定主權基金準則其中一項基準是主權基金的資訊揭露,這些資訊披露重點在於讓主權基金扮演長期投資者角色更加明確,且有別於全球市場經濟週期,有能力承擔風險。
尚達曼指出,主權基金的短期財務資訊揭露,不符合上述策略。
正當主權基金準則正在擬定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也正在制定一套對外來投資規範的原則。
尚達曼呼籲,接受外來投資國家,應該對主權基金保持開放的投資制度,而不是歧視主權基金,這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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