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4

大掃除,聰明用對無毒清潔劑

本報內容由 康健網站 提供 每周一發刊.2008.01.14
康健電子報
大掃除,聰明用對無毒 ... 全台小吃美食大追擊


本期目錄
    大掃除,聰明用對無毒清潔劑
    醫療糾紛,碰到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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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掃除,聰明用對無毒清潔劑

一月一日起禁用壬基酚清潔劑,你家的清潔劑用對了嗎?

文╱林慧淳 

生活充斥各式清潔劑,洗衣粉、洗碗精、漂白劑、強力除污噴霧……,再再測試我們的呼吸道、皮膚,也考驗環境接受化學污染的容忍度。

早有研究證實,壬基酚等環境荷爾蒙是造成雄魚雌性化的元兇,更可能危害人體,因此環保署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禁止製造含壬基酚、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兩種物質的家用清潔劑。

愈來愈多人覺醒,轉而尋求訴求「天然」、「環保」的清潔產品,滿心期待認為自己終於為地球盡了一份心意。

環保清潔劑的迷思

環保清潔劑是使用生物分解度高的界面活性劑,不添加磷、螢光劑、含氯漂白劑、甲醛及其他有害環境的化學物質的產品;用在廚房衛浴的清潔劑,pH值更必須在5∼9之間,以免強酸強鹼破壞下水道微生物。

但有業者打著環保之名,卻以偏差資訊誤導消費者,例如宣稱「無磷環保」洗衣粉,雖然無磷、卻含螢光劑;標榜「天然環保、植物性」洗碗精,仔細看成分表,卻添加香料、界面活性劑、防腐劑等成分,不但比一般清潔劑貴又不環保。

就算使用符合環保標章的清潔劑,用量仍須節制。生活工程環境規劃顧問林惠民觀察市面上的環保清潔劑指出,這些清潔劑含有各種界面活性劑及其他各種添加劑,儘管對人體無害,但排入水中仍可能危害魚類,影響生態。

尤其國內鋪設污水下水道的普及率還不高,清潔劑多隨著廢水流入沒經過污水處理的衛生下水道,直接排放到河川,儘管環保清潔劑使用生物可分解的界面活性劑,但可能因為分解處理時間不夠長,在毒性還沒完全去除時,廢水就已經入海,影響環境,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提醒。

主婦聯盟消費品質委員會委員陳修玲更指出,環保標章的規範以負面表列,因此除了明文規定不准使用的成分外,有些業者可能鑽漏洞,不斷添加其他雖然沒禁止、但仍然危害地球的成分。

環保清潔劑也無法避免產生致癌的鹵化有機酸。吳家誠指出,水中無法分解完全的清潔劑,當中的碳氫化合物成分和水結合後,產生鹵化有機酸,排放到河川後、再循著水庫、自來水系統,回到飲用水中,人們喝下含鹵化有機酸的污染水可能致癌。

為了隔絕飲用水中的化學毒素,吳家誠指出,目前已推動立法,希望未來實施供水端加裝淨水器;而在尚未公告執法之前,消費者在家中可加裝RO逆滲透、或以活碳淨水,都可有效過濾鹵化有機酸。

無毒清潔小撇步,清水也能洗淨油膩碗盤

最環保的方法是,使用天然無毒的清潔劑、並建立良好生活習慣。

吳家誠家裡只用純椰子油或棕櫚油製成的肥皂,雖然沒有香味、沒有美麗色澤,但用來洗衣洗碗,好沖洗又環保。

主婦聯盟消費品質委員會委員陳修玲建議,平時如廁後習慣使用擦手紙的人,可將紙巾留下,或把已經髒污破裂無法回收的舊衣服剪成明信片大小,用來擦拭油膩碗盤,之後只要用清水就能洗淨碗盤。

她也建議民眾可到手工藝品店購買最便宜的毛線,也就是聚脂纖維(壓克力線),編織成洗碗布,對付茶垢、咖啡垢、油污都有效,一擦就清潔溜溜。

陳修玲並推薦小蘇打、檸檬酸、醋、肥皂等好用的天然清潔劑,針對不同清潔特性做搭配。

小蘇打

◎原理:弱鹼性,適用於油垢等酸性污垢。兼具中和、消臭、發泡、軟化水等作用。但要買食用小蘇打當清潔劑,避免用可能添加重金屬的工業用小蘇打。

◎聰明用:
(1) 水槽、水龍頭、馬桶:用牙刷或刷子沾取小蘇打粉,清洗陶瓷和不鏽鋼類最有效,細縫處可用尖吸管輔助,原本又黑又舊的表面,很快就變得亮晶晶。
(2) 地毯:沾了油漬的地毯可撒上小蘇打粉,放置1小時後以吸塵器清潔即可。
(3) 梳子:可用一杯水加一小匙小蘇打粉,把梳子浸在水裡半天,殘留在梳子上的諸多髮絲便容易清除。
(4) 衣領、袖口:難清理的污垢處可沾濕後撒上小蘇打粉,刷洗乾淨後再放到洗衣機裡清洗。

白醋

◎原理:弱鹼性,適用於油垢等酸性污垢。兼具中和、消臭、發泡、軟化水等作用。但要買食用小蘇打當清潔劑,避免用可能添加重金屬的工業用小蘇打。

◎聰明用:
(1) 水槽、水龍頭、馬桶:用牙刷或刷子沾取小蘇打粉,清洗陶瓷和不鏽鋼類最有效,細縫處可用尖吸管輔助,原本又黑又舊的表面,很快就變得亮晶晶。
(2) 地毯:沾了油漬的地毯可撒上小蘇打粉,放置1小時後以吸塵器清潔即可。
(3) 梳子:可用一杯水加一小匙小蘇打粉,把梳子浸在水裡半天,殘留在梳子上的諸多髮絲便容易清除。
(4) 衣領、袖口:難清理的污垢處可沾濕後撒上小蘇打粉,刷洗乾淨後再放到洗衣機裡清洗。

檸檬酸或檸檬汁

◎原理:酸性,適合用來去除鹼性污垢。有中和、溶解、洗淨、柔軟污垢等作用。檸檬酸可在藥局或化工行購買。

◎聰明用:
(1) 排水管:水槽的排水管常留下許多污垢,可用檸檬酸加水倒入排水管後,加入一大匙小蘇打粉,蓋上排水管的蓋子,酸鹼中和出現泡沫可清潔管內髒污。同樣原理可用來清潔熱水瓶內部。
(2) 木質家具:用檸檬皮擦拭,可常保木質家具晶亮如新。

肥皂

◎原理:鹼性,含有界面活性劑的成分,適用於去除油污或灰塵等酸性污垢。
◎聰明用:
(1) 廚房瓷磚:用肥皂水噴濕衛生紙或紙巾,貼在充滿油垢的瓷磚上靜置一晚,可吸附髒污。
(2) 抽油煙機:噴灑肥皂水後,油污可隨著水滴下來。

哪些清潔劑不能用

1.選「氧系」不選「氯系」

清潔劑:氯系清潔劑的洗淨效果雖然較強,但容易在使用中產生氯酸鈉等化合物,毒性和腐蝕性都強;吸入有毒氯氣也會破壞人體呼吸道黏膜組織。購買時可看產品標識,氯系清潔劑有時標示次氯酸鈉(NaOCl)或含氯;氧系會標示過氧化物(H2O2)或過氧化系列。

2.不選多功能清潔劑:

宣稱一種清潔劑就能洗遍金屬、木頭、地板、衣服等產品不要用,因為這類產品通常是強鹼物質,對人體和生態都不好。

3.宣稱抗菌、殺菌的不用:

師大化學系吳家誠教授指出,界面活性劑本來就有清潔、殺菌效果,不必另外添加抗菌成分,且這類產品通常添加三氯沙(triclosan)或烷基酚(易造成壬基酚等環境荷爾蒙)成分,易破壞生態。

儘管環保署公告今年起禁止製造含壬基酚、壬基酚聚乙氧基醇的家用清潔劑,但民眾購買市售清潔用品時仍須注意,2008年以前生產的清潔劑仍可能含有壬基酚等有毒物質,應小心選用。

4.黃豆粉、茶粉洗碗要當心:

用黃豆粉、茶粉、無患子等天然成分洗碗被重視環保的民眾廣為採用,但黃豆粉、茶粉等產品不但容易沉積在水管,造成堵塞,這類有機物排放到水裡也會造成河川優氧化,因此最好裝在臉盆內洗滌,不要直接倒掉,蒐集廢水可用來澆花;也可以靜置廢水,等有機物沉澱後,撈起丟到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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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企劃    
醫療糾紛,碰到了該怎麼辦?

進醫院看病,有可能捲入醫療糾紛,除了撒冥紙、爆料之外,還有沒有別的方法讓病人家屬、醫生和醫院創造三贏?

文╱張曉卉

避免醫療糾紛∼預防面

減少醫療糾紛,先減少醫療傷害

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副教授楊秀儀表示,要解決醫療糾紛,應該從最上游建構一個病人安全體系,減少醫療疏失,並且給醫療人員一個安心工作的環境,以及做好醫病溝通做起。

首先,要維護病人安全,最重要的就是避免醫療疏失,不要讓救命治病的醫院,反倒變成傷害病患的場所。

但現狀是,許多看來匪夷所思的醫療傷害,卻可能在各大醫療院所天天發生。

例如嬰兒室護士把肌肉鬆弛劑當成疫苗接種,造成新生兒死亡;少年拔牙後陷入昏迷;開子宮肌瘤卻因麻醉變成植物人;弄錯檢體錯割病人攝護腺;開完刀紗布針頭留在病患肚子裡;甚至左腿骨折開錯右腿、白內障開錯眼睛,都是曾發生過的醫療疏失。

刊登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重量級研究「哈佛醫療執業研究(Harvard Medical Practice Study)針對美國紐約州51家醫療院所、3萬多本病歷研究發現,每100個住院病人,就有3.7個受到醫療傷害,因而延長住院時間或導致殘疾、甚至死亡,其中三分之二肇因於醫療錯誤。

但醫界很多人不想面對真相。陽明大學醫學系副教授楊秀儀根據哈佛研究結果,推估台灣每年約有7萬人、平均每天192人遭受醫療傷害,這份研究的權威性受到肯定,但台灣醫界有人批評楊秀儀太過危言聳聽,楊秀儀反問:「你覺得台灣的醫療水準比美國強很多嗎?」

有研究指出,七成的醫療傷害是可以避免的。但前提是要能建立一個誠實、不必害怕受到懲罰的醫療疏失通報系統,進而面對問題,了解台灣的醫療疏失究竟有多少?原因為何?有實證基礎才能探討改善預防措施。

但在台灣醫界長久以來將疏失視為沈默密碼,醫生普遍擔心會被病人或家屬控告索賠,以及「承認犯錯代表自己能力有問題」的認知下,真的發生醫療疏失,多半還是選擇「隱匿不報」,遑論建立通報機制以及收集本土數據、對症下藥。

從醫師個人面,要減少醫療疏失避免醫療糾紛,台大醫院骨科部運動醫學科主任王至弘認為,醫師若能按照臨床路徑(clinic pathway)診治病人,出錯機會很小,因為這是各個專科醫學會討論訂定出來的疾病診療共識,萬一發生意外,也站得住腳。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呼籲,醫院應該建立一個能讓醫療人員安心工作的環境。許多醫護人員捲入醫療糾紛,是因為客觀條件,比方人力精簡、設備不足造成的。

中研院謝啟瑞教授的研究發現,醫師平均每週看診時間愈多,發生醫療糾紛的機率就愈大。美國國家護理研究中心研究指出,以一名護士照顧4名病患為準,每增加照顧1名病人,病人死亡率會增加7%,若增加到8個病人,死亡率更增加到31%。「但台灣大醫院白班護士就需照顧8∼10個病人,」一位醫學中心護理部副主任指出。

術前多溝通10分鐘,勝過術後訴訟10年

幾份對台灣醫療糾紛的研究皆指出,超過八成的醫療糾紛源自於醫病關係與溝通不良。這其中包括醫護人員不適當的言行舉止與批評,沒有仔細聆聽病人陳述、對病家的抱怨不立即處理、病情與醫療說明不詳細,未告知治療併發症或副作用等。

楊秀儀建議醫師維繫和諧醫病關係,建立信任基礎,善盡告知義務,可以防範醫療糾紛,「美國醫界有句名言:『事前一盎司告知,勝過將來在法院一磅的解釋』」。

台北榮總院長、神經外科醫師李良雄專長腦部腫瘤手術,可說是醫療糾紛高風險群,他也有手術失敗的病人,但家屬還是很感謝,原因在於他用心建立醫病關係,花時間邊寫邊畫圖向病家說明病情、手術方式,甚至提醒女病人的先生記得要找娘家親屬一起來聽取治療計劃,以免萬一術後不佳,女婿還被娘家怪罪。若治療效果不如預期,他天天查房兩次,主動向家屬解釋病情,「至今沒有醫療糾紛。」

照流程來就醫比當特權好

許多人喜歡就醫時要求特別待遇,比方插隊去抽血、照X光、做電腦斷層、甚至臨時安插手術等。殊不知跳過標準作業流程(SOP),發生錯誤的風險相對增高。一位醫學中心副院長提到,臨床上就曾發生醫生逕自將檢體送去檢查,報告出來是癌症,進了開刀房切除腫瘤再送檢查卻是良性瘤的疏失。但因未按SOP執行,至今院方還查不出哪個環節出問題。

曾任職波士頓醫學中心、《檢查你的醫師》作者提摩西•麥克爾表示,病人若想避免醫療災難,首先要拋棄「你是醫師,你說了就算」的消極態度,盲信醫師就如同玩俄羅斯輪盤,是拿自己性命開玩笑。最好詳查你所求診的醫生素質,同時主動參與各項醫療決定。

要預防醫療糾紛,醫改會建議民眾自救做個負責任的病人:

●就醫前:條列清楚不適的症狀和想問的問題,有禮貌地請教醫師,有疑問處應當面問清楚。

●診斷後:當醫師建議要開刀或告知為重大疾病後,可帶著病歷和檢查報告,找另一位同樣專科領域的醫師再次確認。

●治療中:如果遵從醫師指示治療一段時間後,病情仍然沒有改善,不妨試著請教醫師,「為什麼會這樣?」若無法得到答覆,應帶著病歷和檢查報告,並且條列不適情形與治療歷程,尋求另一位師協助。

降低醫療糾紛的傷害∼實務面

公開醫療鑑定報告

陳安妮因為母親被醫師延誤診治而成為醫療糾紛當事人,進而認識一群同樣陷入醫療糾紛的病家,在今年成立了「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首要目標就是推動醫審會公開醫療鑑定報告。

因為進入司法後,法官通常會採納醫審會的鑑定意見,做為有無醫療疏失的認定依據。但判定有醫療疏失、或可能有疏失的比例不到兩成。「判定沒有疏失的根據、有沒有醫醫相護?病家都不知道,」陳安妮說。

曾經擔任醫審會鑑定委員的張苙雲建議,當醫療糾紛在法院結案,應該公開鑑定結果,如實呈現鑑定意見,既可讓當事人了解判定緣由,更可做為醫界探討改進醫療疏失、避免醫療糾紛的真實教材。

把握黃金時間,醫院內解決最好

要減低醫療糾紛的殺傷力,「第一時間在院內解決最好,」幾位醫管、法律學者、社工異口同聲表示。一旦走入司法,法庭上只能撕破臉互相指責對錯,沒有轉圜空間。

具有律師、醫師背景的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指出,醫療糾紛不適合走司法,原因在於原告和被告有醫病關係。醫師是出於善意幫助病人,但結果不如預期,難道在法庭上拚個你死我活?結果是病家身心俱疲,醫護人員對濟世救人失去信心。

如果醫院或醫師能在病人或家屬提出質疑時,很快面對且負責任處理;病人和家屬在醫院充分說明且負責後,願意接受、互相寬容,醫療糾紛通常可以很快地和平落幕,張苙雲引述高雄醫學大學副教授陳武宗的話,「只要能誠心溝通,很多醫療糾紛可以用一束鮮花解決,節省社會成本。」

署立台中醫院在2005年自創「醫生呼救機制」,並推動以病人及家屬為中心的「整合性照護」,這兩套做法讓院內醫糾比例降了六成。

如果確有醫療疏失,院方就應該向病人和家屬道歉並負起責任。「做錯事就要道歉,我們不都是這樣教育孩子嗎?」楊秀儀忍不住提高聲調。

2003年,美國杜克大學附設醫院爆發一起嚴重醫療疏失,17歲少女潔西卡等了3年才等到心臟和肺臟移植機會,手術結束後竟發現器官捐贈者血型是A型,潔西卡是O型,幾天後潔西卡就因強烈排斥反應而過世。

事件發生,杜克大學前醫療執行長5天內發了9篇新聞稿、上電視坦承錯誤,後來成立基金會紀念潔西卡,平息了這場醫療傷害風暴。

楊秀儀也請醫界不要把病家貼上「只想要錢」的標籤。很多醫療糾紛家屬要的是親人發生醫療意外的真相,而不是醫院該賠多少錢,就算得到醫院和解金,有的家屬也不願意使用,「花這些錢,好像是在花我父親的命,」一位家屬對楊老師說,選擇將和解金捐做慈善用途。

醫師避不出面是最下策

發生醫療糾紛時,醫生常因怕病家採取不理性行為而避不見面,「這是最下策,即便沒有疏失,都可能讓病家以為你是做錯事心虛躲起來,」楊秀儀進一步提醒醫師,就算出現爭議,仍要關心病人的狀況,不要忘記醫師誓詞中「病人健康是你的首要顧念」。

具有醫師背景的張家琦律師建議醫師,如果真有疏失,醫師最好正面、誠實面對,切忌前後說法不一,更不要竄改病歷,以免背負偽造文書刑責。

曾經歷過醫療糾紛的婦產科醫師王懷麟認為,告知後同意是事前溝通;如果發生事情後,釋出善意,表現誠意,以同理心儘速與病患溝通與解釋,「態度決定一切」,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其實,任何一樁醫療糾紛,醫生只要在第一時間好好向家屬解釋,就可以減少很多衝突,」陳安妮說出多數病家心聲。

病家採取激烈手段前要三思

雖然說找白道、黑道介入、或者到醫院拉白布條,可能是病家走投無路下對付醫院的辦法,但「效果有限且浪費能量,還會影響將來坐下來協商的氣氛,」一位醫師表示。更可能因此被醫院控告吃上官司。

張家琦律師建議家屬,要採取任何行動,最好先冷靜諮詢相關單位,有把握再進行下一個步驟。

醫療傷害處理法,準備立法

立委賴清德認為,發生醫療糾紛時,醫生最希望避免的是官司纏身的壓力,病家最需要的是儘速獲得補償,進一步為了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確保病人和醫事人員權益,他提出「以無關對錯的補償原則」,希望比照藥害救濟,成立「醫療傷害處理法」,成立補償基金做為醫療傷害的補償。

換句話說,不是看醫療人員有沒有過失或故意,而是以傷害程度、因果關係決定補償金額。根據不同程度傷害,在8個月內快速補償病患30∼200萬元。「目前進度卡在討論由誰出錢,」賴清德說。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這套醫療傷害補償制度在瑞典等國家能推行,是因社會福利制度完善,國民有分攤風險、扶助弱小觀念的社會基礎,台灣有沒有這樣的條件?「同意立法精神,但談到基金來源還沒有共識,」他說,但已有計劃先從婦產科、小兒科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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